经镇党委研究,拟提拔廖陈霞等同志担任新职,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濮院镇党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9月5日起到9月11日止,共5个工作日。
4.公示受理科室和联系电话:组织人事室,联系电话88827020;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88827008。
附:公示对象基本情况和任职意向
中共濮院镇委员会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