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桐乡新闻网 > 濮院镇 > 党务政务 正文

关于印发《濮院镇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匡万忠    2014年01月30日 10:39

各村、社区、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现将《濮院镇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濮院镇人民政府

  2014年1月30日

 

  濮院镇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入冬以来全国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部门和消防工作站主力军作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严格队伍管理教育,坚决实现“三个确保”:确保全镇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全镇高层地下建筑、石油化工企业以及宾馆饭店、商贸市场、车站码头、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不发生较大亡人火灾;确保专职消防队伍不发生严重以上事故案件。

  二、战役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强化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全面明确政府、部门、社会单位的责任,细化“清剿火患”战役的职责任务。一是村、社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战役的部署,要亲自带队检查、现场办公,解决消防重大问题。二是职能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管经营必管安全”的原则,切实树立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明确行业系统整治目标和整治重点,推进本行业系统的火灾防控工作。三是所有社会单位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全面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战役结束前,9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等“三项报告备案制度”。

   2.强化排查社会火灾隐患。重点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厂房仓库、公共娱乐场所、“三老场所”、古建筑、城乡结合部居住出租房以及物流仓储、商贸市场、“三合一”场所等集中区域;毛衫产业相关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供电、供油、供气、供水以及交通、通讯枢纽等要害部位的检查力度。一是村、社区领导带头查。各村、社区主要领导要主动检查辖区内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高危行业和社会单位,在“两会”和重大节日期间,加大带队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对检查中发生的火灾隐患,应亲自督办,跟踪问效。二是行业部门系统查。建设、民政、工商、文化、教育、卫生、安监、国资、粮食、旅委等部门要组织对所属行业单位进行全面排查,督促整改行业系统的火灾隐患。对未经许可,存在严重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非法建筑,要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对本行业系统内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跟踪督办。三是公安机关监督查。公安机关要发挥多警联动、协同作战的作用,坚决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发现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要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或“三改一拆”办公室。村、社区对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应予优先拆除,在未拆除之前,应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和要求,严格组织巡查,确保消防安全。四是村、社区网格查。各村、社区要不断完善在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的消防工作站、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办公室、专职消防队、村(社区)消防工作室、网格员“五位一体”的实体化运转机制,明确网格化工作的责任人、管理人,落实网格员,对网格内的小单位、小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五是社会单位自主查。动员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巡查制度,战役期间,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对所有部位、设施进行检查、检测,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对重点场所和部位,按要求实施防火巡查,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不到位的单位要认真进行整改,必要时相关执法部门要依法进行查处。六是人民群众协助查。要广泛发动群众通过96119热线,举报投诉身边的火灾隐患,根据《桐乡市火灾隐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举报核实的每条火灾隐患最低奖金不低于200元,激发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热情。

   3.强化节会期间消防安保。一是 “两会”和重大节日期间,村、社区要强化节庆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火灾高发区域、重点要害部位要实行定点执勤、流动巡逻,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二是节会前夕,要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提醒提示,督促明确主体责任和岗位责任。对所有涉庆的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和宗教场所等落实“一对一”督导盯防。三是所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必须经审批才能举办。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主动提前介入,严格审批手续。活动期间,严禁违规用火用电,严禁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并制定现场保卫方案和应急预案,活动现场必须落实巡查值守人员,落实专班专人应急处置。

   4.强化检查能力和执法力度一是“实名制”监管。市消防大队负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检查;公安派出所负责派出所列管单位检查,公安派出所民警分别明确列管单位、确定指导责任村(社区);消防工作站和各“网格员”负责网格内其他单位的检查,明确列管单位、确定指导责任村(社区);实施定人、定网格“实名制”监管。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公安派出所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和“八条严管措施”。 三是强化人员的专业培训。各村、社区要组织基层网格员开展防火检查的培训工作。镇消防工作站要对本辖区消防控制室进行全面清查摸底,掌握消防控制室数量、岗位人员数量及其持证情况,并将排摸情况上报市消防大队。

  (二)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开展社会宣传教育。在电视广泛播出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元旦、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期间集中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充分发挥村、社区基层组织、派出所和消防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常识;充分利用消防站、消防教育馆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以及大型广告牌、楼宇电视、商市场和街头电子显示屏等进行消防常识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消防常识知晓率,全面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2.部门联合宣传。教育部门部署学校在寒假前后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布置一份假期消防作业、开展一次灭火逃生疏散演练”为内容的“三个一”活动;民政、卫生部门部署养老院、福利院等弱势群体场所和各类医院开展查找、整改火灾隐患和疏散逃生演练活动;文化部门部署歌舞厅、演艺、酒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活动;旅游部门要部署旅游景点、星级宾馆的消防安全宣传;交通部门在车载电视和车站、候车厅大型电子显示屏播出消防安全公益广告。

  (三)集中开展灭火救援准备

   1.强化冬季练兵。紧紧围绕冬季火灾特点,专职消防队员开展冬季练兵活动,不断强化队员体能和攻坚班组实战技能。要科学组织训练,规范处置程序,提高严寒、大风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实战能力。要有针对性制定缺水地区的供水方案。

   2.强化辖区熟悉。一是专职消防队对辖区现有消火栓进行摸底调查和维护保养,调整完善水源图册,确保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0%以上,驾驶员对消防取水口掌握率达100%,并将检查情况函告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提请政府组织市政供水部门开展市政消火栓建设专项检查,摸清未建成的“欠账”数量,明确建设计划和完成时限,建立市政消火栓、消防取水口等消防供水设施维护保养机制,明确建设、市政、供水等相关部门职责。二是春节前,专职消防队对辖区内大型商场市场、节庆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和油、电、气等民生重点单位至少实地熟悉一遍,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至少60家。

   3.强化执勤战备。一是根据上级等级战备要求,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确保指挥效能的有效发挥。二是专职消防队要保障充足力量和有效装备,坚决防止因初战力量不足造成救人、控火不力、贻误战机而引发群体性事件。三是专职消防队每周要组织对车辆装备进行技术检查维护,清理淘汰超过服役期限和失效的装备,确保车辆装备时刻处于完整好用状态。

   4.强化战备安全。要积极做好专职队员防寒保暖工作,登高训练和作业时要采取防滑和保护措施;并做好车辆、器材的维护保养,做好车库防寒、水箱、水泵防冻和车辆防滑等工作。在执勤战斗任务中,严格落实“谁指挥、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强化灭火救援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和使用,发挥火场安全观察员的作用,确保队员生命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是上级部门针对当前全国严峻的火灾防控形势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严密制定方案,明确职责任务,成立“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为加强此次工作的领导,镇消安委成立了由姜发挥副书记任组长,镇经发中心郭蓉萍主任、派出所副所长陆永强为副组长的全镇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消防工作站,由郭蓉萍兼任办公室主任,管建明、丁新波任办公室副主任,倪宏、张国梁、朱若维、陈翔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全镇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

   (二)跟踪问效,强化督导。镇消安委对战役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各村、社区领导干部要对本辖区进行分工,实行分片包干、靠前指挥。战役期间,镇消安委将组织检查组暗查暗访,发现工作不落实情况、违规违纪行为,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

   (三)狠抓责任,严肃追究。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及时问责处理,将责任追究落实在火灾发生之前;发生较大以上的火灾,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四)实施考评,落实奖惩。各部门“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全镇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战役结束后,表扬组织周密、措施有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奖惩,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表扬奖励。

   (五)畅通信息,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办公室要及时报全市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洪惠杰,797721)。每月10日、24日前报半月度工作情况;“清剿火患”战役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报书面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