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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院整治:“道乱占” 集中整治,私设障碍物、“僵尸车”占车位通通清理!

来源:桐乡新闻网  作者:  编辑:匡万忠  2017年03月31日 16:54

  为配合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小城镇道路“道乱占”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3月份起,濮院镇开始在全镇开展小城镇道路“道乱占”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桐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二中队、濮院派出所、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濮院分局联合整治,主要对凯旋路、紫金路、永乐路、南纬路、中兴路、桐星大道、工贸大道、恒乐路等公用泊位内私设障碍物、违章停车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关于“道乱占”,你所不知道的事

  顾名思义,“道乱占”是指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随意占道乱停车、乱堆物、乱摆摊、乱开挖、乱建筑等“六乱”现象。那么在自家店门口“占道”,“占车位”是否就是合理的呢?

  据了解,即使是自家门店前的道路和车位都属于公用泊位,市民不能私设障碍物。

  而在濮院的各个主干道两旁,不乏出现在公用泊位上放置“禁止停车”标志、沉重石墩、“僵尸车”等障碍物以抢占车位的现象,这严重影响了濮院乡容镇貌,影响市民平安出行。

  自行车需停放在不妨碍交通行驶的台阶上,“僵尸车”不能作为占车位的工具,禁止在公用车位上私设障碍物,汽车需停放在指定划分车位处。

  秉承着“教育为先,处罚为辅”的理念,濮院交警、派出所、城管对违法占用道路的当事人讲解违法占道经营、堆放杂物的危害性,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而屡教不改的,依法收缴私设障碍物,清理僵尸车辆。

  对停在道路、人行道上的汽车先进行劝离,在没有车主的情况下用警笛进行通知,通知无果后在违停车辆上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或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明确告知车主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

  此次整治攻坚行动集中“拔钉”,共出动交警15人,城管20人,依法收缴私设障碍物50个,清理僵尸自行车80辆,查处违停车辆120起。通过整治,濮院镇区占道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进一步推进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道乱占”治理专项工作的开展,确保小城镇容貌秩序得到实质性提升。

  据了解,“道乱占”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每星期都将进行,整治时间将持续到下半年,确保新增停车位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