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下午,嘉兴市安监局副局长周小明赴濮院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特别强调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
桐乡市安监局副局长李伟明、濮院镇镇长姚伟平分别汇报了2月3日濮院镇烟花爆竹大检查过程中发现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点的相关情况。当日,检查组发现位于桐乡大道与老新生路交叉口西侧(大金湖超市西侧)的一家超市存在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现象,检察人员发现这些产品底部为省内报纸作封箱,疑似省内非法生产,经过调查为外地人刘光贵推销。刘光贵承认其在濮院镇新星村租房内制作烟花爆竹。根据刘光贵指认,在其租房内查获烟火爆竹60个,其它制作烟火爆竹的物品若干,现该案件由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周小明对濮院镇烟花爆竹联合检查行动给予了高度肯定,表示濮院镇发现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后能及时制止查封,提前消除安全隐患,避免了事故发生。同时嘉兴市安监局将会对此次事件进行通报,要求各地严格落实年前烟花爆竹大检查,将各种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单位进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