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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院镇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全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 濮院镇   作者:   编辑: 潘霞    2015年03月30日 09:03

  各村(社区)、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和桐安委〔2014〕7号文件,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全员培训工作,提高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消防安全全员培训重点对象

  我镇将制衣业和其他企业管理人员及员工、中小学幼儿园全体工作人员、全体机关村居干部、沿街商铺店主及员工、出租私房主及租住户等作为全员培训的重点对象。这些重点对象都必须参消防安全宣教实践中心的培训与实践,经过考核取得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二、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社会单位是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各生产经营场所的负责人、消防管理人员、安技员、消防专兼职人员、特殊工各种人员以及重点岗位职工要每半年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公共聚集场所、老人活动中心等人员相对密集场所的负责人、管理人员要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岗位职工要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每年组织人员分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三、推进消防安全全员培训基地建设

  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宣教实践中心建设,添置多媒体互动设备,丰富培训形式,健全培训档案,严格培训考核,不断提高培训质量。消防安全宣教实践中心教官及工作人员要加强消防法律法规、消防科普知识的学习,不断掌握消防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探索消防宣教实践的新方法、新举措。按照培训规范程序有序地组织培训对象登记、有序地组织培训对象开展宣教实践、有序地对培训对象开展宣教实践考核、有序地为培训合格对象发证。要注重中心培训实践设施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定期检测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安全。注重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每天一整理,每周一汇总,每月一归档。

  消防安全重点村(社区)要按照建设标准建设消防安全宣教室,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登记记录,做好台帐资料。规上企业要建立消防安全宣教点,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与演练,切实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技能。其他村(社区)充分利用党员远教平台,做到有消防安全宣教片播放,有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供广大群众传阅。

  四、落实制约措施推进消防安全全员培训

  消防安全全员培训重点对象要经过消防安全宣教实践中心的消防安全培训实践,经考试(核)合格后发放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件可在全镇范围内通用)方可上岗,而且将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办理暂住证等相关证件的前置条件。

  相关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将消防安全培训情况作为必检事项。未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要责令停止工作,要按要求进行培训后持证上岗。

  附件: 濮院镇消防安宣教培训方案

 

 

  濮院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