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的相关要求规定,现就《崇福镇石马、芝村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名称及内容
1.规划名称:崇福镇石马、芝村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本规划位于崇福镇区西北部,总面积269.44hm2,规划包括石马区块和芝村区块,石马区块范围为东至崇新线,西至新都热电厂、京杭大运河,南至青阳路,北至京杭大运河,总面积209.59hm2。芝村区块范围为东至崇芝路,南至宝芝路,西至孟香路,北至芝村港,总面积约为59.85hm2。
3.规划结构:本规划包括石马区块和芝村区块,石马区块规划以功能为基础,以道路为骨架,结合原始地貌条件,形成了“一心、两轴、六组团”的用地功能格局。“一心”:区域公共服务中心,位于振芝路南侧,集聚商业、服务设施等用地,服务整个规划区块。“两轴”:沿振芝路、常春路形成的两条产业发展轴。“六组团”:规划区内依据功能区块划分的六个功能组团。包含:四个工业组团、一个居住生活组团和一个区域性能源设施组团。芝村区块规划以功能为基础,以道路为骨架,结合自然地貌条件,形成了“一点、一轴、四区”的用地功能格局。“一点”:为规划区内的一个功能节点,位于崇芝路与芝村大道交叉口的商业用地,为本区块提供所需的商业服务。“一轴”:沿崇芝路形成的产业发展轴。“四区”:为规划区内一个发展备用片区和三个产业发展片区。
4.功能定位:本规划包括石马区块和芝村区块,石马区块定位为崇福经济区中以纺织为主导的综合产业区;芝村区块定位为崇福镇芝村纺织产业组团。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金家浜村、石山头村、合兴村、清河村、青石村、南庄村、永丰村、芝村村、星火村、利顺村、华光村、崇福镇区、钱家埭村、李家坝村、城郊村、东安村、民利村、南阳村、五丰村、新益村、上莫村、联丰村、建胜村、芝村幼儿园、芝村中心小学、崇德小学(语溪校区)、崇德初级中学、崇福镇幼儿园、崇福镇中心幼儿园、桐乡市中医儿科医院分院、崇德艺术幼儿园、崇德小学(东园校区)、邵逸夫中学、青石中心小学、桐乡市第二人民医院、桐乡市第二中学等。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区废水主要为区域内企业生产废水和居民、学校、商业区的生活污水等。现有园区内已建有污水管网,污水经管网收集后最终由桐乡崇福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通过桐乡市污水处理尾水排江工程排放至钱塘江,不会对附近水体水质产生污染。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区内企业需严格执行分区防渗的要求,针对危废贮存场所的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l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进行设计,采取防淋防渗措施,以防止淋漏液渗入地下。同时对地下水影响较大的企业需定期对地下水水质监测,若发现污染物泄露时应采取应急响应终止污染泄露,同时对地下水进行修复,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的污染可控。
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区废气主要为锅炉烟尘、工艺废气、食堂油烟以及浙江新都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产生燃煤锅炉燃煤烟气、垃圾焚烧炉焚烧烟气、粉尘、臭气等。园区由浙江新都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集中供热,除特殊工艺需要外,企业不单独设置锅炉。规划区内企业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应根据污染物的特性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加强废气收集,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确保生产工艺尾气、无组织排放废气经过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经预测,规划实施后各污染因子排放量均可以达到环境空气允许排放量,规划实施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仍保持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
4.声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区域环境噪声主要为自工业噪声、商业娱乐噪声及道路交通噪声。入区企业在建设时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对各种工业噪声、娱乐噪声源分别采用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必要时应设置隔声设施,以降低其源强,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的总图布置上应充分考虑高噪声设备的影响,合理布局,保证厂界噪声及居住区声环境功能达标。加强厂区绿化,特别是在有高噪声设备处和厂界之间应设置绿化带,利用树木的吸声、消声作用减小厂界噪声影响。采取以上措施经预测区域噪声经减噪处理及距离衰减后可以达到相应标准。
5.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实施后将产生一定量的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规划区应制定严格的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尽量做到回收利用,资源化、减量化;危废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规划区内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至浙江新都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处理,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规划产业定位为以纺织为主导的综合产业,根据现场同类企业调查,企业一般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园区不涉及环境敏感区,本项目风险潜势基本为I-Ⅱ为主,评价等级以三级和简单分析为主,只要加强企业风险管理,建立突发应急机制,并落实相关应急设施。总体来说规划园区的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7.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区内不存在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区,规划实施后,受地形气候差异和人为活动影响,自然植被不断减少,土壤类型发生变化。建议建立以乔木为主,乔、灌、花、草、藤植物群落合理配置的厂区园林景观;适地适树合理配置树种,合理组合植物群落;沿园区规划路网、城际高铁线设置绿化带,与各地块内的绿地相联接形成绿色廊道,同时与园区内的公园绿地、中心绿地联合形成景观带。采取以上措施后,尽量将本规划对生态的影响降低到最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该规划的产业定位既具有很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又保证了对规划区企业环境污染的有利控制,符合桐乡市的总体规划、桐乡市环境功能区划和其他产业规划、环境功能区划、总量控制要求和“三线一单”的要求。
根据本环评的预测分析,该规划在严格控制区域产业结构、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清洁生产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的前提下,能够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因此,环评认为在切实落实报告出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事故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该规划从环保角度上说是可行的。
四、简本查阅方式
报告书简写本可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所查阅,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要补充信息。
查阅简写本及索要补充信息时间:2019年10月12日~2019年10月24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形式:1、桐乡新闻网。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公示。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发送电子邮件、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及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19年10月12日~2019年10月24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部门:桐乡市崇福皮草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主任 联系方式:0573-80897976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崇福镇世纪大道966号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工 联系方式:0571-88018253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329号海外海商务楼A座12楼
3.环评审批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联系电话:0573-89385909
联系地址: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东厅
桐乡市崇福皮草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