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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崇福镇工业区四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示

来源:  作者:  编辑:潘竞毅  2019年10月09日 15: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规划环评情况

  崇福工业园区的前身是桐乡市工业园区崇福分区,最初成立于1996年10月,2001年1月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桐乡市崇福镇工业园区。经过不断的开发,崇福镇工业园区已经完成了一、二、三、四期规划开发。2012年崇福镇人民政府委托桐乡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了《桐乡市崇福工业区四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委托浙江大学编制完成《桐乡市崇福工业区四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4年通过桐乡市环保局审查,具体批文号为:桐环建函[2014]第0010号关于《桐乡市崇福工业区四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1)规划名称:桐乡市崇福镇工业区四期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概况:

  规范范围:崇福工业区四期位于崇福镇区东北部,京杭古运河以东,工业区二三期北面。规划范围:东至规划景卫大道延伸线,西至京杭古运河,南至320国道和杭福路,北至店街塘港。

  规范面积:规划区总面积197.97公顷。规划范围总面积197.97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191.58公顷。

  规划功能定位:以皮革、皮草和轻纺工业为主的现代化工业区。

  规划结构:规划以功能为基础,以道路为骨架,结合自然地貌条件,形成“一心、一组团”的总体格局。一心”:公共服务中心。“一组团”:一个工业组团。

  二、规划的环境影响分析与环保措施

  (1)环境空气

  规划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属良好。规划区工业企业工艺废气主要来自于生产过程及原材料储存过程产生的特殊大气污染物排放,主要影响是周边敏感区域,因此必须加强治理。同时在招商引入时,应特别重视其工艺流程,原辅材料的耗量,对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其工艺废气影响应以入园环评预测为准。

  (2)水环境

  在符合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大力促进企业清洁生产;积极提倡污水集中治理,改善水环境质量;积极推行废水资源化;强化监督管理,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发过程应该坚持先规划后实施及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不得随意布点建设各类无规划项目。

  (3)声环境

  区块内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工业、交通和建筑施工噪声等,只要严格按照本环评要求,在各高噪声源和居住等敏感区之间设置一定距离的绿化隔离带,而在入园项目前期立项阶段,即结合区域环境充分考虑选址和厂区平面布局情况,同时对于具体项目工程采取妥善的噪声防治措施,一般噪声影响可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4)固废

  规划区一般固废大部分可进行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固废目前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上述固废经“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

  根据自然资源损失补偿和受损区域恢复原则,规划区的开发建设必须采取一定的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以削减生态影响,减少环境损失,改善区域生态功能。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桐乡市崇福工业区四期期目前已经形成了皮革、皮草和轻纺工业为主的工业区为主导行业的工业体系。桐乡市崇福镇工业区的规划与上层规划、政策等总体协调;在规划层面上水资源和热力资源能够得到保障;环境容量存在短板,通过区域削减可以满足污染物排放要求;规划实施对重要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总体不大。

  四、规划环评审查单位

  规划环评审查单位: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联系电话:0573-88112019

  五、公示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2019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21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规划区内及周边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单位。

  2、主要事项:针对规划区的环境影响问题和社会影响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桐乡市环境保护局或当地政府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

  桐乡市崇福镇政府 电话:0573-80897976

  浙江瀚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571-86655675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电话:0573-88112019

  公告发布单位:桐乡市崇福镇政府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