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第十三届党代会第五次会议和镇党代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崇尚道德的文明新风尚,为全面创建省级文明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最美崇福人”——“崇文奖”、“崇德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为目标,通过发掘“最美”人物典型,推出一批在当年度高考和中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优秀学生,在公民道德建设中涌现出来的道德模范,以这些“最美崇福人”为榜样标杆,在全社会中形成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充分发挥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城市精气神,为全面建设品质小城市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奖项设置
本次“最美崇福人”评选设“崇文奖”、“崇德奖”两个奖项,其中“崇德奖”分设“孝老爱亲模范”、“敬业奉献模范”、“诚实守信模范”、“助人为乐模范”及“见义勇为模范”等五项。获奖者由镇党委、政府给予精神物质奖励。
三、评选资格和标准
(一)“最美崇福人”——“崇文奖”评选资格及标准: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在当年度高考和中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优秀学生,分别为崇福籍(凭户口簿)高考文科、理科第一名,崇福镇高考文科、理科第一名,崇福镇中考第一名,崇福镇中考提前批(创新实验班)第一名。此系列人物由镇教育办推荐为主。
(二)“最美崇福人”——“崇德奖”评选资格及标准:
1.凡具有崇福户籍或在崇福工作的公民,均可推荐申报。每个候选人只能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获得过“崇德奖”称号的不再参加评选。
2.基本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此系列人物由各村、社区推荐为主。
(2)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爱岗敬业、刻苦学习、勤奋工作、任劳任怨、努力奉献、开拓前进、勇于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全国、全省或全市一流成绩;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3)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享有高度的信誉。此系列人物由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推荐为主。
(4)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5)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评选方法
(一)推荐方式。“崇文奖”根据市教育局公布的高考、中考成绩为准,由镇教委负责推荐。“崇德奖”实行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媒体推荐和自我推荐相结合,群众可以向镇或村(社区)推荐和自荐,组织推荐以各基层党组织牵头负责,推荐名额不少于1名,可任选具体奖项进行推荐。推荐截止日期7月15日,推荐的每位候选人要求填写好推荐表,并提供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联系人:王少杰15990319312、88901552(座机)、799312(市府网),地址:崇福镇党委宣传办(418办公室)。
(二)组织审核。镇评选工作组委会对基层上报人选按照条件进行审核,确定正式侯选人。
(三)群众评议。在新闻媒体刊发“最美崇福人”——“崇德奖”正式候选人的事迹,听取社会各界对候选人的意见。群众对候选人进行投票,投票方式包括来信投票、网络投票等。
(四)评定表彰。根据群众投票情况和公示情况,由镇评选工作组委会进行审评,最终由镇党委综合评定出“最美崇福人”——“崇文奖”、“崇德奖”,并进行表彰奖励。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党组织、各单位要把评选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第十三届党代会第五次会议精神的重要内容,作为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动群众参与,真正把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平民英雄”推选出来。
(二)严格把关,务求实效。各党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评选活动规定的标准、程序和办法,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并做好宣传,鼓励群众推荐和自我推荐,推荐人物的事迹要真实可靠,突出事迹的感染力和震撼力。
(三)广泛宣传,积极引导。要加强舆论宣传,对推荐评选表彰“最美崇福人”各个阶段的工作进行宣传,努力扩大活动影响,营造浓厚活动氛围。同时,引导广大群众在参与中接受教育,提升素质,促进城乡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唱响“最美精神”,共建美丽幸福小城市。
附件:1.2016年“最美崇福人”——“崇文奖”、“崇德奖”评选工作组委会
中共崇福镇委员会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