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崇福镇城市综合执法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过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核等程序,现将陆明烽等3名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为3天(2015年12月23日—2015年12月25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镇党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电话:88413807,89395011
附:拟聘用人员名单
序号 |
准考证号 |
姓 名 |
1 |
201511001 |
陆明烽 |
2 |
201511006 |
金梦杰 |
3 |
201511007 |
徐佳楠 |
崇福镇党委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