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助残志愿者培训现场。
上门提供康复指导服务。
无障碍设施进家庭工程改造前后比较。
最近,龙翔街道董家村视障残疾人潘玉根又收到了街道残联送来的“礼物”。这次的“礼物”是一台电冰箱,这让他几十年来头一次用上家用电器。潘玉根虽然看不见,但十分稀罕地摸着电冰箱,乐呵呵地直笑。
对于桐乡的残疾群体来说,这样的幸福瞬间不是个例。
今年以来,市残联持续推进残疾人宜居家庭——家居环境(无障碍进家庭)改造项目,全市共有95户残疾人家庭被列入改造名单。潘玉根家只是其中之一,在家居环境得到改造后,街道残联还用余款为他添置了几件家电。
为了让残疾人共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今年,市残联紧扣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深入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全力推进政府惠民实事工程,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不断得到完善。
践行群众路线积极做好惠民服务
经过多月筹备,今年10月16日,桐乡市残疾人托养(庇护)中心在嘉兴市康慈医院东侧正式开工了。
早在今年年初,市政府就将“建立精神残疾人庇护体系”纳入了2014年惠民实事工程之一,并将建设市残疾人托养(庇护)中心列入2014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市残联以此为契机,在积极做好精神残疾人防治、康复服务工作的同时,对桐乡市残疾人托养(庇护)中心进行筹建,做了大量准备工作。
据了解,该项目用地约11亩、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计划建设康复培训楼、居住生活楼各1栋,计划配置床位180张,总投资3600万元。
据市残联工作人员介绍,桐乡现有重型精神疾病患者4692人,其中持证精神残疾人1730人。他们大多因患病而饱受生活煎熬,不仅自己失去了劳动能力,家人还为照顾他们而不得不放弃工作,很多精神残疾人家庭因病致贫。该项目主要为了帮助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更好的康复托养服务,以减轻他们家人的日常照料负担。
该项目预计在明年年底前建成,将集日常照料、医疗康复、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生活技能、职业培训等功能于一体,为精神残疾人及其家庭提供方便。
此外,市残联今年持续推进残疾人宜居家庭——家居环境(无障碍进家庭)改造。在去年改造完成333户的基础上,今年又有95户家庭由政府买单进行家居环境的改造和无障碍进家庭改造。
例如潘玉根家家庭,就享受到了双项改造。既包括刷墙、安塑钢窗户等家居环境改造,也有包括安装走廊、楼道扶手等无障碍设施改造。
今年5月18日,是第24个“全国助残日”。借此契机,市残联围绕“关心帮助残疾人,实现美好中国梦”这一活动主题,开展了包括自强模范表彰会、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肢残患者上门康复指导、免费赠送残疾人辅助器具、举办手语培训班等一系列扶残助残活动。
在日常工作中,市残联持续实践群众路线。组建了“阳光助残·政策宣讲团”,巡回全市基层进行政策宣讲12场次。成立了“爱心助残·走亲连心团”,走近困难,走进残疾人家庭。组成5个走访组,问需求、联感情,走访全市200多户残疾人家庭。
发挥自身职能扎实推进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
今年10月下旬的一天上午,61岁的濮院居民老岳,在做完针灸康复治疗和康复训练后,颤颤巍巍地走出桐乡市康复医院的康复治疗室。他是桐乡第一批享受到“康复前移”政策的患者之一。
谁能想到,这位一度面临高位截瘫、原本以为要长期卧床的重病人,在手术后的第3个月,就能够独自行走了。“赶上好时候了,全靠了市残联的‘康复前移’政策。”老岳感激地说,在申请获准后,老岳每月还能享受1000元的康复补助和每天10元的护理补助。
从今年9月1日起,桐乡在全省范围内率先试行开展肢体功能障碍患者康复补助政策前移实施办法,对持有桐乡市户籍,年龄原则上在70周岁以下,有康复意愿和康复价值的脑梗塞、脑溢血、颅脑外伤、脊髓损伤、骨关节疾病造成的肢体功能障碍患者实行康复补助。目前,已有15人享受到此项惠民政策。
据市残联工作人员介绍,去年7月1日起,桐乡就实施了针对持证残疾人开展的康复治疗补助。今年“康复前移”政策的出台,是为了让肢体障碍患者抓住病情稳定后的3到6个月的最佳康复期,及时开展有效的康复治疗,最大程度地减少因病因祸致残的几率,降低致残等级,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参与社会的能力。
另外,市残联还坚持为全市残疾人做好生活保障工作,构建定期补助的长效机制、临时救助的应急机制、走访慰问的关爱机制,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的基本生活保障。其中,全市846名符合条件的重度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实行全额施保,共发放低保补助金391万元。完成残疾人生活救助帮扶3152人,累计发放补助资金326万余元。
今年,市残联还和慈善总会合作,组织实施了2014~2016年龙翔元丰蚕业扶贫基地“造血型”救助项目。安排扶持资金37万元,扶持残疾人家庭190余户,预计为每户残疾人困难家庭年增收4000多元。
(本版图片由市残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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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肢体功能障碍患者康复补助前移政策解答
要享受肢体功能障碍患者康复补助前移政策,需要哪些条件?
答:必须同时具备下列5个条件:
1、桐乡市户籍;
2、原则上年龄在70周岁以下;
3、有康复意愿和康复价值的脑梗塞、脑溢血、颅脑外伤、脊髓损伤、骨关节疾病造成的肢体功能障碍患者;
4、患者病程原则上在3个月以内,最长不超过6个月;
5、经桐乡市残联和桐乡市康复医院组成的评估小组综合评定符合条件的患者。
要享受这项政策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患者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相关病历资料,先到市康复医院住院,进行肢体功能评定,如符合条件的,可以根据评定小组出具的《评定意见表》,填写《康复补助前移申请表》,由社区、村(居)委会、镇(街道)残联初审盖章,市残联复审同意之后,即可在市康复医院进行康复训练并享受康复训练费和护理费补助。哪些情况不能享受这项政策?
答:1、因工伤、交通事故、自残、打架斗殴等原因导致肢体功能障碍的患者不能享受该政策。
2、指定医院为桐乡市残联托养康复中心(即桐乡市康复医院),其它非指定医院发生的康复训练费用,不予补助。
该政策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目前我市持证残疾人康复治疗与肢体功能障碍患者康复治疗补助标准一样,具体为:康复训练费每月补助限额1000元,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护理费补助贫困家庭按每人每天20元补助(最高不超过3600元),非贫困家庭按每人每天10元补助(最高不超过1800元)。
咨询电话:市残联托养康复中心
(市康复医院)8805281888022159
市残联8811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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