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新闻网策划专题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治水简报

桐乡将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细化至镇级

  以往只用在全国各省(市、区)和省内各设区市之间的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在桐乡得到了细化。近日,桐乡出台了《桐乡市镇级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今后,跨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河流的交接断面水质每月有监测、每年有考核,各区域的治水成效都将用数据来“说话”。

 

  “镇级跨行政区域河流”指的是在桐乡12个镇(街道)及开发区、振东新区内,不止流经一个行政区域的河流,例如运河,它缓缓流经桐乡的大麻、崇福、凤鸣、石门等多个镇(街道)。“桐乡所有跨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的河流都纳入了考核办法,共涉及108个交接断面。”据桐乡市“五水共治”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严格监控每条镇级跨行政区域河流,每一个交接断面都设置了监测点,通过监测数据的变化反映治水实效。

 

  108个交接断面就有108个监测点,每半月监测一次,每月通报一次,每年考核一次,这正是《考核办法》的核心内容所在。据了解,交接断面水质考核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三项,具体监测工作由第三方具备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展开。

 

  如何通过监测数据展开考核?“主要就是通过监测数据的对比来评定等级,看是否达到水质目标要求、出境水是否好于入境水、考核指标与上年相比如何等。”据介绍,考核对象为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结果具备怎样的影响力?《考核办法》明确规定,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纳入桐乡市政府对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不仅作为对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还要实行行政问责制,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主要负责人对辖区内主要河流水环境保护负总责,并且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结果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相挂钩。

 

  如此一来,在桐乡境内,从一个镇流向另一个镇的每一条河流都受到了严格监控。“这样既有助于提高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的治水积极性,也可以在水质产生变化时及时追根溯源。”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考核办法》已从本月起正式施行。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 沈明敏 编辑: 匡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