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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整治排污企业、完善自动监测、加大执法力度——

多措并举 保护桐城“大水缸”

2013年11月19日 08:12 来源: 《今日桐乡》

  近段时间以来,我市为改善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在一级保护区内关闭了5家企业,对仅剩的一家企业也下达了督查意见,要求在年底前完成整改;同时,关闭了二级保护区内畜禽养殖户两家,实现了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无直接排污口,无畜禽、渔业养殖,有效控制了污染物排放。

 

  饮用水源水质不容乐观

 

  近几年来,桐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把饮用水源保护作为重要民生工程,以“合格、安全”为根本要求,切实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制度,加强饮用水源地安全监督检查,加大污染源整治力度,着力解决饮用水源地污染隐患问题,努力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但是,我们也客观地看到,由于桐乡无源头水,水质好坏取决于上游水质,就目前而言,饮用水源的水质仍然不容乐观。

 

  我市现有饮用水源保护区为运河取水口饮用水源地(在用)、康泾塘取水口饮用水源地(备用),上述两个饮用水源地已通过合格规范化饮用水源保护区验收。目前应急备用水源地(凤凰湖)正在建设中。

 

  4家自来水厂中果园桥水厂、运河水厂及在建的第三(同福)水厂均从运河取水口饮用水源地取水,3家水厂合用一个取水口。“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每月都会对在用水源水质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运河取水口饮用水水源水质已不符合三类水要求,水质不容乐观。”市环保局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造成我市饮用水源水质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主要原因还是我市本身无源头水源,水源水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上游来水水质。目前,由于上游水质一直较差,虽然各级政府部门对水源保护区采取了有力的保护,但河道自净能力相对较弱,只能保持水质稳定,无法得到根本性改善。

 

  多措并举保护“大水缸”

 

  饮用水源的保护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让全市人民喝上放心水一直是我市各级政府部门长期的首要任务。为了能更好地利用和保护有限的水资源,更有效地保护和改善我市饮用水源环境质量,近段时间以来,我市多措并举保护饮用水源安全,保护我们的“大水缸”。

 

  “保护饮用水源,关键是要切断一切可能存在的污染源。”该负责人介绍,运河取水口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共有企业、砂石料码头等6家,通过相关部门单位联合整治,目前已关闭了5家,剩下的一家也要求其在年内整治完毕。同时,相关部门还在取水口设置了一道拦油网,防止过往船只油物的进入;在取水泵前设置格栅,派专人每天对附近的漂浮物进行打捞,发现可疑污染物及时报告,确保取水安全。

 

  为加强水源水质动态监测和水情变化监测,水厂水质中心每天对水源水质进行常规检验,每月进行一次调查,并及时进行总结分析。而市环保部门为掌握原水水质变化趋势,设立监测站点,实行24小时在线检测,一旦发现水质异常,马上采取应对措施。 

 

    “一些突发性事件也会导致饮用水源污染,比如装有危险化学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翻入取水口河道,因此我们通过交警部门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道路设置了危险品车辆禁行、绕道标志,减少突发性污染和破坏事故的风险。”该负责人称,对此他们也制定并完善了突发性污染、破坏事故应急监测和水质污染处置预案,编制了桐乡市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置队伍,配备应急设施设备,形成水源地预警机制,切实提高了有事预警与快速反应能力,避免水源污染事件的发生。

 

  保护饮用水源人人有责

 

  “为保护好饮用水源,今后我们会加大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的密度和力度,增加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污企业的督察、巡查频率,加大对偷排漏排企业和重点污染企业环境违法的惩治力度,为饮用水源营造一个安全可靠的外部环境。”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保护水环境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事,应该说人人有责,因此,他们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等水源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桐乡市饮用水源保护的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增强全社会对饮用水源保护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 

 

    同时,把饮用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与规定印成资料、汇编成册,向公众发放,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规范群众珍爱家园、保护环境的日常行为,通过广泛宣传教育,让珍惜水资源、保护水资源成为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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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日桐乡》 作者: 记者 陈晓涛  编辑: 胡银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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