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家住乌镇镇颜家村的陆老伯风湿性心脏病发作,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后又多次住院,共花去医疗费151215.55元,这一大笔钱着实让土生土长的陆老伯深感不安。不过,幸运的是,根据今年桐乡市合作医疗大病保险报销新政,陆老伯除合作医疗可报销70937.44元之外,还可通过大病保险报销17753.44元,总共报销近9万元。
“十几万元对于我们这种普通农民而言,真不是一个小数目。”陆老伯患有风湿性心脏病多年,曾多次住院治疗,十几万元对他来说是几年的收入。“别人都说因病致贫,这么多的医疗费,我也有点承受不了。没想到合作医疗的大病保险还能再报销一大笔费用,这实在是太好了。”
一场大病对于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都是一场“浩劫”。据民政部门统计,在桐乡,全市有近一半的困难人群是因病致贫。今年,桐乡合作医疗出台新政,1月1日起,对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的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提供上不封顶的累进比例补偿,起付线至50000元报销50%,50000元至100000元报销55%,100000元至150000元报销60%,150000元以上报销65%。屠甸镇的徐老先生是此次新政的最大受益者,今年初他突发脑溢血,前后三次住进了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共花费70万元,其中合作医疗报销金额15万元,大病保险报销23.58万元,总共报销近40万元。
据统计,今年,桐乡参加合作医疗的城乡居民约44万人,合作医疗制度为保障群众健康发挥了显著作用,受到广大居民的欢迎。桐乡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制度实施至今,已有4205人次受惠该政策,共报销651.28万元。与此前未享受大病保险相比,他们的费用报销率平均提高了10个百分点。“大病保险政策的实施,切实减轻了群众的就医负担,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释放了群众的就医需求。”桐乡合作医疗办副主任陈燕峰说,居民报销流程也比较简单,只要携带本人的合作医疗卡、身份证、发票、清单、出院小结以及邮政储蓄卡前往当地村、社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记者从市合管办获悉,2015年合作医疗筹资征缴工作将在本月启动,城乡居民可自行前往当地的邮政储蓄银行或农村信用合作社进行缴费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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