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理淘汰黄标车的通告
为切实推进我市生态建设工作,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对我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实施政策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市全面启动黄标车淘汰及奖励补助受理工作,到2015年底全部淘汰本市黄标车。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建设、卫生、电力、农经、公交等涉及公共服务、民生项目用车和交通营运车辆2015年上半年实现全面淘汰。
二、自2014年11月22日起,我市黄标车、无标车禁行区域从市区扩大至所有建制镇镇区,公安部门全面开展黄标车、无标车禁行区域内执法,并按违反禁令标志实行处罚。
三、对黄标车提前淘汰实行奖励补助政策,在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淘汰的黄标车,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享受黄标车淘汰奖励补助:
1.在市本级注册登记的车辆,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
2.申请淘汰报废的车辆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
3.其车辆性质为环保部门核准的黄标车。
对下列黄标车淘汰,不予补助:
1.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根据2013年5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被公安部门强制报废注销的机动车;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纳入财政安排资金补助的黄标车。
3.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黄标车。
四、补助标准:申请淘汰补助的黄标车按汽车类型、注册登记时间和申请报废淘汰时间等条件给予不同补助,具体详见《桐乡市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政府奖励补助实施办法》。同一车辆,在2014年申请淘汰的全额享受补助标准;2015年1-6月期间申请淘汰的,享受全额补助标准的70%,2015年7-12月期间申请淘汰的,享受全额补助标准的50%。固定班线营运客车(含公交车)、集装箱车等在2015年底前淘汰追加相应补助。
五、补助资金的申请:符合奖励补助范围的车主在办理黄标车报废手续、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后,携相关申请材料到“黄标车淘汰报废和补助申请受理点”申请,“黄标车淘汰报废和补助申请受理点”进行现场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给予办理,经相关部门复核后,无异议的按照补助标准兑现补助资金。相关手续由桐乡市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代为办理。
六、黄标车淘汰报废和补助申请受理点:桐乡市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地址:梧桐街道人民路与屠甸路交叉口东山桥堍,联系电话:88108532、13605835532。
七、是否属于黄标车,以及黄标车淘汰具体补助标准等相关政策,车主可登陆桐乡市环保局门户网站进行查询,或拨打市环保局黄标车淘汰咨询电话:88130811、88622009、88622013。
桐乡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31日
近年来,桐乡市不断加强大气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力度,本市环境空气质量得到逐步改善,但大气中的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等污染物指标与国家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相比还有所差距。机动车污染排放是影响我市当前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其中,黄标车所造成的污染最为严重。因此淘汰黄标车对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创建宜居水乡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控制本市机动车污染,加快黄标车淘汰步伐,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本市将开展鼓励黄标车淘汰、扩大黄标车区域限行等一系列工作措施,现将具体政策和有关问题介绍如下:
黄标车淘汰补贴操作指南
一、 什么是黄标车?
黄标车是指达不到我国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一标准)的汽油车,或达不到我国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三标准)的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二、怎样查询车辆是否属于黄标车?
已取得黄色环保标志的车辆属黄标车,或可登陆桐乡市环保局门户网站查询系统查询。
三、 符合哪些要求可以申请本次黄标车补贴?
在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淘汰的黄标车,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享受本次补贴。
1.在市本级注册登记的车辆,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
2.申请淘汰报废的车辆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
3.其车辆性质为环保部门核准的黄标车。
对下列黄标车淘汰,不予补助:
1.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根据2013年5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被公安部门强制报废注销的机动车;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纳入财政安排资金补助的黄标车。
3.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黄标车。
四、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请在哪里办理?
黄标车淘汰报废和补贴申请受理点设在桐乡市汽车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地址:梧桐街道人民路与屠甸路交叉口东山桥堍,联系电话:88108532? 13605835532。受理时间:8:00-16:30。
五、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请需提供哪些材料?
(1)车主身份证或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机动车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3)《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商务部门出具)
(4)《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
(5)桐乡市黄标车淘汰补助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原件;
(6)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或对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
(7)营运客车、集装箱车需提供营运证原件和复印件;
(8)如由委托人代办申领手续的,需提供车主全权委托书或单位法人全权委托书原件(特殊情况的需提供有法律效应的相关证明),全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如何申请?
符合补贴范围,需申请黄标车淘汰补贴的,按下列程序一站式便民办理:
1、车主携带相关材料先将车辆交售至受理点办理报废手续,受理点对进场报废车辆进行属性和完整性判定,不属于补贴范围的车辆按原有报废程序回收或退回,属于补贴范围按淘汰补贴程序回收。
2、黄标车车主在提交相关证明和材料后办理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3、受理点根据车主提交的有关材料,当场完成车主信息的审核,对符合淘汰补贴条件的由车主填写《桐乡市黄标车淘汰补助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并签字确认,车主返回等待部门复核结果与资金拨付入帐。
七、补助资金的发放需要多长时间?
车主在受理点办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到补助资金拔付至车主银行账户的时间一般不超过45天。
八、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标准是多少?
本次补助标准按《桐乡市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政府奖励补助实施办法》执行。具体如下:
申请淘汰的黄标车按汽车类型、注册登记时间和申请报废淘汰时间等条件给予不同补助。同一车辆,在2014年申请淘汰的全额享受补助标准;2015年1-6月期间申请淘汰的,享受全额补助标准的70%,2015年7-12月期间申请淘汰的,享受全额补助标准的50%。黄标车淘汰补贴政策到2015年12月31日截止,2016年及以后淘汰的黄标车不再享受补贴。
在上述标准基础上,省际、市际固定班线长途营运客车另行追加补助5万元/辆;县际固定班线大型营运客车另行追加补助2万元/辆;县际固定班线中型营运客车另行追加补助1万元/辆;集装箱运输车另行追加补助3000元/辆。追加补助在2014年至2015年期限内不执行逐年递减政策。(集装箱运输车辆已享受地方政府油改气补助等政策的不再给予3000元补助)
桐乡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标准
根据省、市统一要求,确定我市2014年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为3255辆,2015年底前全面淘汰黄标车。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建设、卫生、电力、农经、公交等涉及公共服务、民生项目用车和交通营运黄标车辆2015年上半年实现全面淘汰。
我市将通过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政策、实行黄标车区域限行、加大道路执法和宣传力度等措施,到2015年底全市全面淘汰黄标车。
我市将在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对淘汰黄标车辆所有人或单位给予财政奖励补贴。具体补贴办法如下:
(1)差别化对待原则,对不同车辆实施不同补贴。补贴标准将按车型由小到大及车龄由老至新给予0.14-1.96万元不等的补贴,总体上遵循车龄越短补价越高、车型越大(重)补价越高的原则。对固定班线长途营运客车等,在统一补贴标准基础上根据标准予以追加补贴。
(2)分阶段区别对待原则。同一车辆,在2014年申请淘汰的全额享受补助标准;2015年1-6月期间申请淘汰的,享受全额补助标准的70%,2015年7-12月期间申请淘汰的,享受全额补助标准的50%。
从2014年8月1日起,桐乡市区已实施黄标车禁行。从2014年11月22日起,所有建制镇镇区道路将禁止黄标车通行。
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上路执法,将黄标车纳入公安交警查控系统,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依法予以罚款并计分。
申领环保标志可携带车主或单位有效身份证明及车辆行驶证到环保标志核发点办理,当场予以核发。我市目前设立环保标志核发点两个:
桐乡市机动车辆技术检测站(高桥新区迎宾大道西侧),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3:30-17:00。
梧桐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梧桐街道稻乐路69号车管所对面),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可携带车主或单位有效身份证明及车辆行驶证到环保标志核发点进行补办申请。
我市实施全国统一的机动车排放标识管理制度,按照法制统一原则,我市实施的黄标车区域限行制度,对所有我市及外省市黄标车具有同样的效力。
已在车辆归属地获得国家规定的绿色环保标志的外省市号牌车辆,可以在我市禁行区域内通行。
九、机动车排放的危害性
机动车排放的废气中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的污染物,主要有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这些污染物又极易在高温、高湿、无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下发生物理和光化学反应形成PM2.5和臭氧污染,导致PM2.5和臭氧浓度超标,大气能见度下降,是形成雾霾的重要因素。机动车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和细颗粒物中还含有大量对人体有害的有机化合物,颗粒物直径又非常小,可以进入到人的呼吸系统,甚至是进入肺脏的最深部。由于机动车尾气主要集中在人口密集的城区,且贴近人体呼吸带,对人群健康具有较直接的影响。
十、淘汰黄标车的必要性
研究表明,机动车排放是城区大气污染物的首要来源,而黄标车又是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的主要贡献者,由于黄标车车龄普遍较大、车辆老化严重,1辆黄标车平均相当于5~10辆左右新车排放。
同时淘汰黄标车也将有助于减少车辆“冒黑烟”现象,有利于改善我市生态环境。
十一、国内外淘汰黄标车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利用交通限行和经济激励政策淘汰老旧汽车是目前国内外城市的通行做法。
美国自1998年起针对购置新能源汽车[20]、更换老旧发动机以及改造尾气治理设备等给予不同程度的财政补贴;日本则是通过减免车辆购置税的办法鼓励车主提前淘汰达不到要求的卡车和公交车,此外,德国、希腊、英国等国家也实行了类似的经济激励政策。目前,类似的汽车淘汰补助政策已在我国北京、深圳、杭州等地开展。上海市在2009~2010年间已开展了老旧车辆“以旧换新”的补贴工作,更新了部分黄标车辆。
通过交通限行或禁行的方法减少高污染汽车使用也是国外交通环境管理的重要措施。到目前为止,英国伦敦、意大利米兰和罗马、墨西哥城等城市都在交通重污染区域设置了限行区或低排放区,规定未达到相应标准的车辆进入该区将受到处罚。上海市在2006年和2009年已经针对未达到国一标准的高污染车辆分别在内环路和中环路以内实施限行,此外,北京、广州、南京、杭州等城市都设置了类似的限行区,尤其是北京市已经从2009年10月起对所有黄标车禁止在六环路(含)内行驶,为缓解中心区的交通污染起到了重要作用。
十二、本次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后本市还将有何后续措施?
桐乡市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机动车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因此,在确保淘汰本市现有的黄标车之外,我市还将不遗余力地加大机动车污染的控制力度。目前,本市于2014年11月1日开始提前供应国四标准柴油和国五标准汽油,减少尾气污染排放;本市还将在今年建成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体系,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检测。同时,本市还将继续坚持在用车辆道路抽检和执法工作,坚决制止超标车辆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