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违规收礼等行为一直是教育界老生常谈的话题,虽然国家三令五申严禁,但始终没有将其彻底杜绝。而前段时间,嘉兴教育部门关于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有可能被解聘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和网上引起了极大的关注。
10月28日,桐乡市教育局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出台《桐乡市教育系统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违规收礼等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明确了具体的界定条款和处理措施,从严查处教师有偿补课、违规收礼等行为。
这些情况属有偿补课
有偿补课指的是教师以营利为目的,在节假日、寒暑假和休息时间,进行教学辅导(含提供食宿),并获取一定经济利益的行为。
对于有偿补课这个概念,可能很多人都知晓,但谈到具体哪种情况属于有偿补课时,大家又会有些茫然。
那么,哪些情况可以定性为有偿补课?《办法》明确指出,在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含车库)等场所进行教学活动;在校外办学机构从事兼职、兼课、作业辅导等教育教学活动;以父母、子女、家属或亲朋好友名义办班,参与教学或管理;利用职务之便为校外办学机构或个人介绍有偿补课生源等以获利为目的的行为均属有偿补课。
按照《办法》中的具体处理措施,有偿补课行为一经查实,一律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清退违规所得,当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在全系统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有偿辅导学生3名以下,本人作深刻检查,当年度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有偿辅导学生4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下,给予行政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扣发6个月及以上奖励性绩效工资,3年内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被查处两次及以上者,最严重将予以解聘。
值得关注的是,学校(单位)中层及以上,若有以上情形将由主管部门或学校(单位)给予免除职务;浙江省特级教师、嘉兴市名师、嘉兴市学科教学带头人等,若从事有偿补课,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并取消相关待遇;见习期、试用期未满的新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这些行为属违规收礼
违规收礼是破坏师风师德的一股歪风。此前,教育部下发的《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中已明确了6种行为属违规收礼。
记者查阅文件后发现,除了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等4种行为外,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及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也被列入违规收礼。“教师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礼行为被查实的,一律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清退违规所得,扣发6个月及以上奖励性绩效工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直至开除处分。”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处罚违规教师外,学校的校长、书记也被纳入追责范围。
如果学校里的老师出现此类情况,校长、书记究竟将具体承担怎样的责任?
按照处理办法,当年度内本单位教师违规行为被查实两例的,将对校长、书记诫勉谈话;被查实3例的,责令校长、书记向教育局党委专题汇报教师违规行为治理情况并作检查,同时扣发3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4例及以上的,校长、书记按不胜任现岗位予以调整,并扣发6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历年来教育部门对师风师德问题都颇为关注,也制订过相关处理办法。”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下发的《桐乡市教育系统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违规收礼等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相比之前内容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
该负责人说,市民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存在,可拨打教育局举报电话:88033704,或通过电子邮箱:txedujc@163.com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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