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一则关于《桐乡党政机关整治党员缴纳物业费》的报道,引起本地论坛网友热议。为此,本报联系了浙江耀城律师事务所沈洪斌律师,请他从法律角度进行解析。那么除此之外,党员干部、市民等社会各界人士又是如何看待这项政策的呢?昨天,记者带着这个问题采访了4位市民。
党员干部潘黎:就我自己来说,目前居住的嘉丰银座小区,一年物业管理费在2000元上下,价格适中。但是,每年收取物业管理费的时候,整个小区主动缴纳的氛围并不是很好,许多居民也有“某某是党员,他都没交钱,我干吗急着交”这样的说辞。我认为,党员干部理应带头遵守国家法纪法规。如果一个社区里的党员干部都能起到带头作用,那么就能在这个社区里渐渐形成主动缴纳物业管理费的良好风气。但是,这个过程肯定需要一段时间,不可能一蹴而就,这期间就需要所有小区居民的共同支持与努力。
政协委员哀警卫:整治党员干部缴纳物业费的这项政策初衷是好的,但也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避免“一刀切”。如果党员干部在与物业公司产生纠纷时,确实因为自身利益受到很大损失才拒缴物业费,是否在处理这样的问题上可以采取一定的折中方式?
此外,我认为一个小区里如能够形成良好的缴费氛围,那么作为物业公司而言,也应当将服务做得更好,更人性化,为自己赢得更好的口碑,这样才能形成良性循环。
人大代表姜惠明:桐乡许多小区都存在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因矛盾纠纷,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赖”着不走这样的僵局。明明可以用理智的方式解决,却选择用粗暴的方式僵持,这样的情况下,党员干部带头缴纳物业费,是否可以打破这个僵局?
我认为,虽然从眼下的角度来说,许多业主会认为物业公司服务没有做好,自己还要缴纳物业费,利益受到了损失,但从长远来说,如果在党员干部带动下形成良好的缴费风气,那么物业公司的服务也会相应提升,原先不解的僵局最终就在无形之中被打破。
市民徐女士:我认为桐乡出台这项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干部问题党与政府不管,谁还能管?真遇到不可调和的矛盾时,大可向法院起诉,向有关部门反映,实在不应该用拖欠物业费这样的方式。如果党员干部们个个带好头,那么我们普通市民、普通群众在遇到这样的问题时当然也会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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