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料:13867300110

桐乡运管所顺利移送首例行政处罚案件

2013年11月15日 08:10 来源: 桐乡新闻网

  本网讯  11月13日,桐乡运管所执法人员发现徐某某驾驶浙A62***小客车载客,经查,徐某某不能出示该车道路运输证。由于案发地是崇福镇行政区域,11月14日上午,桐乡运管所法规科与桐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制科关于“徐某某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一案顺利进行行政处罚工作移送。

 

    随案件移送函移送的材料包括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暂扣车辆告知书及其决定书,以及其他执法现场取证材料、物证等。这是自《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桐乡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运行机制(试行)的通知》(桐政法【2013】82号)今年11月1日施行后,桐乡运管所移送的首例行政处罚案件。

 

    据悉,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促进小城市培育试点和中心镇发展,桐乡市开展了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桐乡运管所积极配合市府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努力协助市行政执法局关于崇福、乌镇区域内道路运输方面行政处罚工作,将崇福镇和乌镇镇行政区域内涉及违反道路运输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案件通过移送函的形式移送给新的管辖单位。

所属专题:
来源: 桐乡新闻网 作者: 通讯员 周震艳 编辑: 胡银仙
相关稿件:
桐乡新闻网版权声明:

① 本网(桐乡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桐乡新闻网”、“今日桐乡报社”、“桐乡电台”、“桐乡 电视台”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桐乡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桐乡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
联系电话:0573-88118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