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月19日)下午,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从3月21日起至4月20日,我市将集中开展为期1个月的道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本次整治行动主要是在市区庆丰路、振兴路以及崇德路、320国道、湖盐线、湘西大道、桐德线、桐斜线等8条道路上开展,其中中心城区的两条道路是整治重点,两条道路上共有交叉路口22个、信号灯路口14个。除了省公安厅规定的车辆、行人闯红灯,酒后驾驶,违法停车,超速,违反禁令标志违法掉头、左转弯、闯禁行线,路口违法穿插排队车辆,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等8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外,还结合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非机动车占道行驶、越线停车纳入此次重点整治范围。
市交警大队将根据平峰时段与高峰时段的不同特点,分别采取集中管理勤务模式和分散管理勤务模式,落实循环严管措施,加强路口定点管理;同时联合巡特警大队、城管执法部门,分片分段分区域加强路段巡逻管理。我市将对上述10类道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按照公安部第123号令的规定,严格执行新的违法记分标准,该记分的记分,该拘留的拘留,触犯刑律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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