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经济适用房申请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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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1、户口具有三年以上(符合安置条件的军人除外);
2、申请家庭现有人均住房面积少于20平方米;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万;
4、符合上述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上的单身无房户也可申请;
注:如有虚报谎报家庭情况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享受。
(二)提供材料:
1、户主申请;
2、家庭成员户口复印件;
3、家庭中的成年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济收入证明;
5、现住房状况证明;
6、其他材料:如结婚证、离婚证复印件、离婚协议;
7、携带上述材料,到社区填写《桐乡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表》;
8、申请表由社区审核盖章后,将所有资料交到建设局。
咨询电话:88623618 周菊芳
所属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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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桐乡新闻网
作者:
编辑:
宋琼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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