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桐政办发〔2012〕35号),对进一步加强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意见》的出台,对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的长效机制,促进法律服务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将起到积极作用。
《意见》在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原则方法、主要任务、服务的对象和基础服务的内容和工作要求提出了明确要求;《意见》指出,到2012年底,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的网络全面建成;政府以通过购买基础法律服务项目的形式,为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提供一定的保障;同时,《意见》要求市司法局积极组织引导广大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树立服务大局、奉献社会的敬业精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到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中去,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并由市司法局具体负责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指导、考核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法律顾问管理,努力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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