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总站·浙江在线 浙江新闻 图片 今日桐乡数字报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桐乡
浙新办2006[33]号
 网站首页 | 桐乡新闻 | 国内国际 | 图片频道 | 视听频道 | 党务公开 | 人文桐乡 | 专题栏目 | 文明 | 彩票代购 
 桐乡概况 | 理论视点 | 教育天地 | 财经纵横 | 房产家居 | 汽车时代 | 休闲旅游 | 生活健康 | 资讯 | 民生信息 | 投稿
 【镇街网闻联播】:梧桐 凤鸣 龙翔 濮院 乌镇 屠甸 崇福 高桥 大麻 洲泉 石门 河山 社区巡礼
  您当前的位置 :  桐乡新闻网 >桐乡新闻 >域外媒体看桐乡 >嘉兴级媒体报道

中国移动-桐乡分公司

桐乡出台"村(社区)法律顾问"实施意见

       日前,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桐政办发〔2012〕35号),对进一步加强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意见》的出台,对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的长效机制,促进法律服务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将起到积极作用。

       《意见》在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原则方法、主要任务、服务的对象和基础服务的内容和工作要求提出了明确要求;《意见》指出,到2012年底,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的网络全面建成;政府以通过购买基础法律服务项目的形式,为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提供一定的保障;同时,《意见》要求市司法局积极组织引导广大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树立服务大局、奉献社会的敬业精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到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中去,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并由市司法局具体负责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指导、考核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法律顾问管理,努力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所属专题:
 打印  收藏本页  关闭本页
来源: 嘉兴在线 作者: 桐乡市司法局 梅玉坤 编辑: 宋琼燕
   相 关 稿 件


桐乡新闻网版权声明
① 本网(桐乡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桐乡新闻网”、“嘉兴日报-桐乡版”、“桐乡电台”、“桐乡电视台”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桐乡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桐乡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3-88118696。
  
最新
 
图片
 
    我做鲜花送劳模
    我做鲜花送劳模
    “五一”促销战提前打响
    “五一”促销战提前打响
    洗刷蚕具迎“看蚕”
    洗刷蚕具迎“看蚕”
    驻村干部为农户落实保险
    驻村干部为农户落实保险
桐乡网警
浙ICP备06047663号 桐乡市新闻网络中心 版权所有 2006-2008(第三版)
电话:(86)0573-88118696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振东新区环园路578号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