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小区的划分在省经济普查办公室统一领导下,由各地经济普查办公室具体实施。经济普查小区是以居(村)委会为最小单位划分的。各地普查机构应遵循“在地”原则,以民政部门勘定的行政区划为基础,对所管辖区域及边界进行确认,明确本区县的普查小区。普查小区应是一个完整的、封闭边界有明显标志的区域,各普查小区之间不能重叠和遗漏。
对区域间有争议的地区,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可报上一级普查机构协调、裁定。
桐乡市第二次经济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