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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家暴受害者“娘家”般的温暖

2014年12月17日 07:30 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 记者 朱方红

以前,女性遭受了家暴,甚至被赶出家门后,往往不知道该去哪儿。如今,桐乡有了市妇女儿童庇护所,受到家暴之后,妇女儿童再也不用害怕无“家”可归了。昨天,记者从市妇联了解到,近日,市妇联联合市民政局救助站挂牌成立桐乡市妇女儿童庇护所,进一步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救助和保护,维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成立庇护所让受害者有家可回

去年,一名19岁的新居民姑娘,在桐乡认识了一名近40岁的“大叔”级男人。交往中,两人渐渐产生了好感,并发生了关系,后来女方怀孕了。

当这个年轻姑娘去找“大叔”时,男人却矢口否认,并拒而不见。实在没有办法,挺着大肚子的姑娘就自个儿上医院生产。

后来,市妇联得知情况后,会同当地政府和法律援助机构,给予人文关怀。考虑到姑娘在桐乡举目无亲,男方又不承认,就让她和孩子暂住在了崇福敬老院,并想方设法做姑娘家长的思想工作。

最终,经过大家的努力,市妇联工作人员将姑娘送回了老家。“其实,那时候送敬老院也是不得已的办法,因为实在没有地方可以去。而现在发生像这样的情况,就可以送进妇女儿童庇护所。”市妇联组宣部部长何琪浩表示。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庇护所对居住的对象有明确规定,即对居住在本市,并持桐乡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在本市已取得暂住证(居住证),因受家庭暴力伤害暂时不能回家居住的受害者。符合条件的受害者,都将获准在庇护所得到3天的临时性庇护,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可进行申报。当然,对于生活不能自理、有精神疾病,被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受害者,将不予接收。

据了解,2009年至2013年,桐乡市妇联接待来信来访来电共522件,其中婚姻家庭权益类456件,占总数的87.3%。这456件中,由于家庭暴力引起的纠纷有125件,占27.4%。“这仅是我们掌握的数据,还有些妇女在遭受家庭暴力之后,碍于各方因素没有来投诉。”何琪浩坦言,庇护所的成立,可以给正在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儿童最大的关怀,也可以有效避免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提供人文关怀服务受害者获全方位援助

庇护所作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一个短期、安定的保护,也让家庭矛盾得到缓冲和冷静。目前,庇护所设有多间客房,可同时提供不同的受害者居住。但市妇联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庇护所,并不是一个长期的避难所,当家庭暴力发生后,还是需要在短时间内予以调解,并化解矛盾。

至于遭遇家庭暴力达到何种程度、情节,才能寻求庇护并暂住呢?市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受害者自愿申请原则,主要视受害人的具体情节而定。此外,受害者在接受庇护期间,应有亲友陪护。

同时,市妇联也将依托组建的法律、心理顾问等志愿者队伍,为受害者提供人文关怀服务。并协调全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组织网络,通过社区(村)基层组织与受助者家庭联系,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希望每位受到家庭暴力威胁的受害者,都能在这里感受到‘娘家’般的温暖,通过进一步的救助或者庇护、调解,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市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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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新闻标签: 家暴 受害者 家庭暴力 市妇联 庇护所 编辑: 匡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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