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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小博大,彰显基层司法行政实力

2014年09月17日 15:51 来源: 桐乡新闻网 作者: 通讯员 周洁

  基层司法所是我国司法行政工作体系中最基层的组织机构,也是基层政法组织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桐乡市司法局石门司法所作为基层司法行政的小细胞,以己之力,发挥着最大的作用。成立至今,石门司法所获得了省级规范化示范所的殊荣,多次荣获嘉兴市级、桐乡市级十佳人民调解先进集体、桐乡市级普法先进集体等集体荣誉。

 

  小躯体有大容量

 

  曾今的石门司法所只有一间简单的办公室,两位工作人员。办公条件可谓捉襟见肘。后来,石门司法所积极争取市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支持,把解决办公用房紧缺、人员不足等问题提上工作议程。结合镇政府办公楼改建的机会,抓住省厅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契机,整合资源,对司法所的内部设置,外观形象及标示标牌进行了规范化设计装修。2012年被省厅评为“三星级规范化司法所”。

 

  如今的石门司法所临街而建,办公室、接待室、调解室、谈话谈心室、档案室等基础办公场所焕然一新,电脑、打印机、电话、照相机、社区矫正执法仪等装备一应俱全。标示标牌门上贴,规章制度墙上挂,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在硬件设施到位的同时,人员编制也不断充实,现有工作人员4名,司法所的小躯体不断丰满壮大。

 

  小人物有大身手

 

  历年来石门司法所获得的各项集体荣誉都离不开每个工作人员的努力。石门司法所有从事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20多年,30多年的老骨干,他们长期以往积累的工作经验,使得石门司法所在开展各项工作时,显得游刃有余。他们的工作经验值得年轻同志好好学习。

 

  石门司法所还有法律专业知识丰富的年轻成员加盟,给石门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注入了新鲜血液,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不断交融,使得石门司法所的各项工作遍地开花。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全市普法先进工作者、全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全市人民调解先进个人等个人荣誉也纷至沓来。这既是对个人工作的肯定,也是继续努力的动力。石门司法所的每个小人物都在日常平凡的工作岗位发挥着自己最大的潜能。

 

  小站所有大服务

 

  “小周,老李家的儿子和老王家女儿订婚后,黄了,老王家不愿退礼金。他们马上来调解了,你准备下。”、“小陈,张某某工伤,申请法律援助,材料整理好没有?”、“明天和人保、计生联合搞的宣传活动大家不要忘记了”、“老庄,李某的审前调查表下来了,明天有空去调查下”.......这些只是石门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天忙碌工作的一个缩影。但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小小的司法所涵盖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多项服务。每个人都肩负着神圣的职责,每项工作都关系着地方的安定团结。

 

  2009年至今,石门司法所共受理矛盾纠纷601件,均得到成功化解。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法律培训125次,受益群众达50000余人,接受法律咨询2000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2件,涉案人数2443人,涉案金额1716.4万余元,已挽回损失1248万余元。接受社区矫正178人,解除社区矫正179人。目前在册29人。接受安置帮教252人,解除安置帮教23人。目前在册212。

 

  小天地有大文章

 

  在石门司法所这方小天地里,每个工作人员都深知工作责任的重大,加入普法志愿者行动、放弃节假日休息工作在人民调解第一线,下村走访“两正”人员、及时受理民工欠薪法律援助申请等等常规服务不断,只要群众需要,就会看到小站所的身影。石门司法所还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多项工作走在市局前面,更有作为成功经验在全市推广的创新之举。得到市局高度肯定。

 

  规范基层维稳队伍,独创《人民调解六制度》。落实首席问责制,明确基层人民调解员的等级评定标准,规范人民调解员工作机制,明确兼职人民调解员的管理模式,明确案件移送方式、范围,明确考核机制,一系列制度增强了基层调处矛盾纠纷的工作能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明确依法调解,首创基层调解大练兵活动。锻炼了基层调委会分析研判案例及以案说法的能力,提升了基层调委会在调解各类纠纷上的基本技能。明确了调解中法律的重要性,一改长期形成的以情调解为主的调解模式。促进了基层调委会间的交流学习,有助于取长补短,共同进步。法官、律师现场点评,面对面咨询,及时了解日常调解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加深、巩固基层调解员的法律知识。

 

  驻村干部义务普法,初创“青苗守护团”。针对石门辖区内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的现状,石门司法所拓宽法制宣传教育渠道,发挥驻村干部优势,建立“春苗守护团”义务普法。深入走访,排摸建档。结对帮扶,定期交流。旨在通过此次活动,提高全镇青少年的法律意识,降低青少年犯罪率。

 

  领军普法微博,率先实现村级全覆盖。2012年2月开通“石门普法”新浪微博,不定期向大众发布法律法规。在取得较好效果的情况下,于2013年4月在全镇各行政村(社区)铺开。率先实现村级普法微博全覆盖。依托网络平台向大众征求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不断扩大普法覆盖面,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组织延伸帮教,先行进监狱促改造。2013年底,石门司法所组织辖区内安置帮教志愿者组成的帮教团到有石门籍在押罪犯的监狱监区进行帮教工作。针对在监服刑人员角色转换困难、在监狱中形成的失落、悲观、焦虑、孤独以及担心亲戚受到歧视等心理,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延伸帮教,促进其积极更好的改造,争取早日出狱,重归正常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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