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决定从2014年9月1日起,率先试行开展肢体功能障碍患者康复补助政策前移实施办法。对持有桐乡市户籍,年龄原则上在70周岁以下的有康复意愿和康复价值的脑梗塞、脑溢血、颅脑外伤、脊髓损伤、骨关节疾病造成的肢体功能障碍患者实行康复补助。
康复训练费每月补助限额1000元,超过部分由本人承担,康复训练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补助总额每人不超过6000元)。护理费补助贫困家庭按每人每天20元补助(最高不超过3600元),非贫困家庭按每人每天10元补助(最高不超过1800元)。经康复治疗后再评定残疾的,不再享受该补助政策。
此项政策的出台,使因病因祸造成的肢体功能障碍患者,能在最佳康复期内进行有效的康复治疗,尽最大限度减少残疾,降低残疾等级,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参与社会的能力。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信 |
① 本网(桐乡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桐乡新闻网”、“钱江晚报今日桐乡”、“嘉兴日报桐乡新闻”、“桐乡电台”、“桐乡电视台”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桐乡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桐乡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3-89399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