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工作没有‘万金油’战术,每一起纠纷都是一次挑战。”一句话,诠释了桐乡市司法局梧桐司法所所长谈汉洪十余年的调解工作。在旁人眼中,人民调解是项繁杂的工作,到了谈汉洪手里却成了一门“艺术”。
自1996年接触人民调解工作的谈汉洪,至今已在这个岗位上奋斗了近30年,经他调解成功的案例不计其数。其中疑难复杂纠纷案件就达900余起,涉及金额7000余万元。去年8月,他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成为桐乡市首个获此殊荣的人民调解员。
“感性牌”、“理性牌”轮流打
2012年,庆丰社区周某一间住屋被列为城中村改造第一批拆迁对象。当时周某的房屋已出租给魏某经营餐馆,周某在与政府签订拆迁协议后没有及时与魏某处理停止房屋出租的有关事项,而是在魏某尚未完全腾空搬出的情况下,办理了停电停水手续。2012年12月某日晚间,魏某因点蜡烛照明不慎引起了一场火灾,造成其女儿烧伤,双方矛盾更加突出。
2013年1月,谈汉洪接手了这起纠纷。1月30日,当事双方来到庆丰社区会议室现场调解。调解刚开始,魏某情绪十分激动。
“你的遭遇我也十分同情,但事情已经发生,现在需要解决这个问题,先把情绪平静一下。”面对这样的场面,谈汉洪十分镇定,一边耐心听完魏某满肚牢骚,一边劝说魏某方面对现实,先解决停业损失补偿、再解决孩子烧伤问题。经过谈汉洪几个回合的调解,双方协商的赔偿金额数一步步接近。2013年2月4日,双方最终签订协议,由周某一次性补偿魏某6.5万元。事后双方均十分后悔事发过程中以及调解之初过于冲动,最终达成真正的谅解。
“在调解之初,当事双方往往都是不理智的,要想调解成功必须有个好‘开头’。”谈汉洪说,最好的办法就是以“感性”话语开场,以“理性”劝说收尾。“只有在当事人从最初的悲痛和反感情绪中走出来时,我们才能够真正开始调解工作。”
“摆平”易、和解难把牢关
“在纠纷调解中,让当事双方达成‘和解’的目标不能动摇,但不能误解‘和解’这两个字。”谈汉洪说,和解不是“和稀泥”,现在有的地方存在这样的现象,本着“摆平”就是水平的理论调解,动辄就是上百万元的赔偿款,强硬者得便宜,弱者吃亏,闹事者得便宜,老实人吃亏。实在是曲解了人民调解的本意。
2013年3月25日晚,浙江某企业一辆商务车在梧桐街道东兴街与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主潘某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死者家属要求赔偿240万元,并纠集30余名亲属来到调委会要求解决此事。3月31日,谈汉洪开始调解这起纠纷。一开场,谈汉洪以宣读调解方法、原则,调解纪律等作为独特的开场白给当事双方营造出一个既严肃又有人性化的气氛。而在调解期间,谈汉洪对死者家属采取严厉批评教育、冷处理的手段,打消了其漫天要价的心理;对公司方则换位思考,教育其既要依法办事又要按实际情况补偿受害方。4月2日下午,经过几天的调解,双方达成了数额为58万元的赔偿协议。
合法、合理、合情是人民调解的基本原则,如何做到“合法”当先?谈汉洪的答案是把牢每一次调解的“法律关”。“人民调解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保持这个特色的法律性正是我们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基本职责。”他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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