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院镇低保户王洪杰(化名)患尿毒症多年,不久前在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动了换肾手术,需要经常服用药物,原本就贫困的家庭受此重病的影响更是雪上加霜。多亏了桐乡今年实行的医疗救助新政,医疗救助费用大幅提高,除了农村合作医疗等报销费用外,王洪杰还拿到了80900元的医疗救助款。
记者在桐乡市医疗救助系统中看到,王洪杰全部的医疗费用为24.39万元,其中可报销部分费用为21.64万元,实际报销12.67万元,可报销部分救助基数为89755元,实际报销医疗救助款80900元。就王洪杰一人来说,医疗救助报销的费用相比往年多了2万多元,大大缓解了家庭困境。
据了解,医疗救助新政将原来的可报销部分救助比例提高了30%,其中低保户、低收入及困难家庭可报销部分救助比例分别为90%、80%和70%,新政还增加了不可报销部分救助,标准为2万元以上部分救助20%,同时还将医疗救助封顶线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到12万元。截至4月底,全市共救助1689人次,发放救助款451.66万元,其中手工医疗救助194人次,发放救助金362.97万元,同比增长80.38%;医院即时结报救助1495人次,发放救助金88.69万元,同比增长58.18%。另外,共有三人拿到了12万元的最高额度医疗救助款。
值得一提的是,新政中增加了对一类救助对象普通门(急)诊的救助,该笔救助款用于困难群众日常普通就医,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目前全市已对4月份在册低保、孤儿、康复村休养员共计4369人次下拨救助款87.38万元。
据桐乡市民政局社救科工作人员介绍,医疗新政实施4个多月以来,无论是救助人次,还是救助金额都比往年有较大增长,医疗救助水平明显提升,给一大批因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送去了“及时雨”。
如何申请医疗救助?市民政局社救科工作人员介绍,桐乡建立了医疗救助三级审核机制,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持户口簿和规定的救助证、优惠证、三类对象的收入证明、授权调查委托书等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桐乡市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申请表》,并如实提供医疗报销清单和单位、社会救助帮困情况的证明材料。经村(社区)、镇(街道)审核后,市民政局会同市社会保障或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对医疗费使用范围进行审核,根据医疗救助标准,确定具体的救助额度,最后由民政部门下拨医疗救助款,并由各镇、街道发放到被救助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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