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料:13867300110

桐乡一中开展高一学生法制讲座

2014年05月06日 14:44 来源: 桐乡新闻网

 

  5月5日下午,桐乡一中政教处主任陆国梁在多功能厅为高一学生做题为《知法、懂法,培养良好心态——从几则案例谈起》的法制讲座。

 

  陆主任例举了复旦大学投毒案、湖州某中学学生故意伤人案、秦火火案、桐乡人高某无证驾驶案等四个案例,采用讲授法、师生互动法、播放案例审判视频等方式向全体高一学生宣传法制知识。在学生的思想中存在着这样的误区: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不用其追究刑事责任。陆主任借助案例,告诉学生“16周岁以上的人,只要构成犯罪,均要追究刑事责任。14周岁至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负刑事责任。”面对这些发生在身边的犯罪案例,全体学生沉默了。陆主任抓住时机,引导学生想一想如何提高警惕,避免犯罪事件的发生。经过学生之间的交流,他们认为要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学会理性地调控自己的冲动情绪;要时刻学习,牢记有关法律;不盲目攀比、不炫富、不盲从;文明上网;学会保护自己。

 

  知易行难。桐乡一中重视学生思想教育,定期开展法制知识教育,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管理。让学生从内心主动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的良好学风。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信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博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信
所属专题:
来源: 桐乡新闻网 作者: 俞晓丽 编辑: 匡万忠
相关稿件:
桐乡新闻网版权声明:

① 本网(桐乡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桐乡新闻网”、“钱江晚报今日桐乡”、“嘉兴日报桐乡新闻”、“桐乡电台”、“桐乡电视台”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桐乡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桐乡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3-89399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