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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派出所3天查获17起电鱼案

2014年04月29日 07:43 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本报讯4月16日,本报刊登了《住手,电捕鱼者》的消息后,违法电捕鱼现象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市农经、公安两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电捕鱼行为,同时在本报刊发了严厉打击电捕鱼等违法行为的通告,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监督,鼓励市民积极举报。

 

  据了解,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农经和公安两部门建立了案件定期通报、随时移交等联系制度,提高了打击电捕鱼的效率。目前,公安部门已查获违法电捕鱼案件数十起。4月22日、23日和24日三天,仅城南派出所就接连查获了违法电捕鱼17起。截至目前,城南派出所已查获44起。

 

  在城南派出所,记者了解到,市区振华路、梧振东路、发展大道等地附近的小河浜里,常有电捕鱼者出没。对这些高发的水域,民警、协警和保安有重点地加强巡逻。“这些违法电捕鱼案件大多是在巡逻中被查获的。”民警金建兴说。

 

  4月22日下午4点,他们巡逻到市区凤翔路与振华路交叉路口时,看到2个年轻人正背着电瓶在河边电捕鱼,当场予以制止,并没收了电捕鱼工具,出具了处罚通知书。

 

  这两个年轻人是兄弟俩,湖南人,原本在附近的企业打工。这段时间正好企业停工,两人闲来无事就借来老乡的电捕鱼工具到河边捕鱼玩。“这兄弟俩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电捕鱼是违法行为。”金建兴说,经过教育,两人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

 

  民警告诉记者,来这一带电捕鱼的,既有本地居民,也有租住在附近的新居民,还有小饭馆用电捕鱼抓河里的野生鱼类出售。经过连日来执法,市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了。“通过打击,对电捕鱼者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金建兴说,在最近的一起案件中,电捕鱼者远远看到巡逻队员,丢下工具就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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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钱江晚报·今日桐乡》 作者: 胡宇翔 编辑: 匡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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