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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倒置”破解消费者维权难

经营者要证明清白 必须拿出证据来

2014年03月13日 15:07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举证维权难、索赔成本高,是很多消费者在与经营者对峙中遇到的难题,消费者要想证明某个商品是否存在瑕疵就必须拿出证据来,但因为不掌握相关技术等信息,消费者举证往往非常困难,也有人因为这样而选择“知难而退”。

 

  此次新《消法》中对家电、汽车等耐用商品和装饰装修首次引入“举证责任倒置”。6个月内出现瑕疵的,由商家承担举证责任来证明清白,进一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场景重现:年底发了工资,市民小何为家里添置了一台冰箱,没想到冰箱用了不到两个月无法制冷了。他找到家电卖场,但对方没有给出明确答复,而且说冰箱是人为使用的问题,让小何自己去鉴定,结果如何要依据检测报告。

 

  小何通过多方打听发现,检测冰箱的费用不低,如果检测结果不利自己那就“赔了夫人又折兵”,他不免打起了“退堂鼓”,自认倒霉。

 

  新《消法》支招:现行消法是“谁主张谁举证”,小何要想证明这台冰箱是质量问题而非人为原因,就得自己“掏腰包”先花钱,去找双方都认可的检测机构鉴定。如果结果是质量问题,那么检测费用就由商家支付,如果发现并非是质量问题,是人为原因的话,非但不能退货,检测费用也打水漂了。

 

  新《消法》为了进一步维护消费者权利,引入了“举证责任倒置”,可帮助减轻消费者举证责任,对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等耐用商品或装饰装修服务,6个月内出现瑕疵产生纠纷的,得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这就是说,经营者要举证自己没有问题,就需要支付相应的鉴定费用。即使最后鉴定该产品没问题,消费者也不必支付这笔鉴定费。

 

  举证责任倒置并非免除了消费者的全部举证责任,除了规定的耐用商品之外,出现瑕疵,仍由消费者承担举证责任,因此要注意搜集和保存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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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 记者 杨 薇 编辑: 王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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