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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

三记“组合拳”护航“五水共治”

2014年02月28日 08:11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要‘治水’,法先行,‘有法可依’是‘依法治水’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这个基础,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就成了一句空话。”桐乡市司法局局长王正华指出,开展“五水共治”是市委市政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为此,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应当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五水共治”顺利开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顾问服务解难题

 

  在洲泉镇湘溪村,一条名为劳家浜的河浜遇到了这样一个尴尬的问题——河道与外河连接处由于被设置了拦河网,原本向北能够与外河沟通的河浜成了“死水河”。生活垃圾、污泥在拦河网靠内河一头越积越多,腐烂、变质后引起阵阵恶臭。

 

  “拦河网很久以前就已经存在,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湘溪村党支部书记朱雪根介绍,“目前,还有一名村民范某依然在此捕鱼,对他来说捕鱼也是一笔收入,所以不愿拆除这道拦河网。”朱雪根说,在村里的治水工作中,这道拦河网成了一道迈不过去的坎。

 

  2013年年底,该村法律顾问、桐乡市周全法律服务所主任张柏荣在走访中了解到了朱雪根的难处。“从法律角度上讲,河道里的拦河网还是受《物权法》保护的,如果村里强行前去拆除,反而不妥。”张柏荣说,这个拦河网的归属权问题本就很难定夺,因此他建议村里与渔政部门联系后,通过非诉讼的调解方式来解决这个历史遗留问题。

 

  2014年1月,在村法律顾问、渔政部门的陪同下,朱雪根又一次来到村民范某家中,通过几番调解,双方达成了初步协议:由村里对范某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并组织施工队将拦河网移除,先行对河水进行治理,从而使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在村法律顾问的帮助下得到了妥善解决。

 

  据悉,自2012年全市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以来,共有55名律师、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176个行政村、34个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围绕桐乡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的重点中心工作,桐乡市司法局依托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为政府“依法治水”提供法治保障。

 

  宣传排摸两手抓

 

  “‘治水为大家、治水靠大家’,这是我们近期法制宣传的重点。”桐乡市司法局宣传科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局建立“五水共治”法制宣传服务团,围绕“五水共治”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等骨干队伍的作用,开展“五水共治”主题宣传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每年3月与市水利局联合开展“水法”宣传月系列活动,今年,将结合“五水共治”行动,集中围绕企业、家庭节水开展宣传工作。宣传活动将主要针对工业企业、服务型企事业单位(宾馆、医院、市场等)以及全市各镇(街道)居民社区。通过编印法律知识宣传手册、举办法制展览和法制讲座等各种途径,大力宣传《水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政策,“通过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人民群众的治水用水理念,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从而引导人民群众在遇到各种问题时,能够依法依规反映利益诉求、处理矛盾纠纷。”

 

  “崇福镇东芝村有村民反映,村中一条名为上莫港的河道上游养猪户污水直排,严重影响下游居民日常生活。”在加大“水法”宣传力度的同时,该局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优势,从2月中旬开始,大力开展“五水共治”矛盾纠纷专题排摸调处活动。

 

  “通过初步排摸,我们发现各镇(街道)因排放生活、生产污水等引起的群众、邻里纠纷日益增多。”桐乡市司法局基层科负责人介绍,面对这些问题,人民调解组织第一时间提前介入,有针对性地开展调处化解工作,将矛盾纠纷扼杀在“萌芽”阶段,为全市“五水共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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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 记者 张应隆 通讯员 梅玉坤 编辑: 王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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