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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桐乡市残联托养康复中心服务政策

2014年02月25日 15:49 来源: 桐乡新闻网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市残联与市康复医院合作,建立“桐乡市残联托养康复中心”,为我市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与训练、康复技术指导等服务。

 

  一、中心服务对象

 

  桐乡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同时,具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和康复意愿的肢体残疾人(脑瘫儿童年龄应为14周岁以下)。

 

  二、中心入住的程序

 

  (一)服务对象的确认

 

  需托养康复的肢体残疾人,由市残联托养康复中心康复医师根据本人及家属意愿进行评估,对符合康复训练要求的对象出具筛查证明及康复意见。

 

  (二)申请程序

 

  1、本人申请。申请人持市残联托养康复中心出具的筛查证明,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所在地村、社区提出申请,填写《桐乡市残联托养康复中心服务申请表》和《桐乡市残联托养康复中心服务记录表》,同时提供《残疾人证》和户口薄原件、复印件,贫困家庭残疾人还需提供《低保证》或《低收入证》原件和复印件。

 

  2、审核审批。社区、村(居)委会、镇(街道)残联和市残联康复部,对残疾人申请资格逐级进行审核审批,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在《申请表》上分别签署意见后盖章确认。

 

  3、入住方式。经市残联复核审批同意后,凭《申请表》、医保卡或合作医疗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去桐乡市残联托养康复中心(暨桐乡市康复医院)办理住院手续。

 

  三、优惠政策及补助标准

 

  (一)入住中心的康复训练费用自负部分由市残联进行补助。每月补助限额1000元,以实际发生康复训练自负费用为准。康复训练以三个月为一个疗程,最多不超过2个疗程。

 

  (二)护理费用补助。贫困家庭残疾人每人每天20元,非贫困家庭残疾人每人每天10元。

 

  市残联托养康复中心地址:县前街1001号(卫校南门)

 

  咨询电话:8811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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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桐乡新闻网 作者: 编辑: 匡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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