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农经局了解到,近日,我市已顺利通过省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县(市)的验收。
检查验收组在市领导的陪同下,听取了我市关于创建省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县(市)的汇报,查阅了创建工作相关台帐资料。随后,实地走访了崇福镇及茅桥埭村等,抽查了基层镇、村的创建工作情况,现场察看镇“三资”代理中心和村级财务公开栏、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详细检查村级股份合作制改革台帐资料、土地承包管理、股份经济合作社证明书等档案。
检查验收组对照浙江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县(市)创建标准和评价指标,通过听、看、查、访的方式,对我市的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客观评价,一致认为我市对创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县(市)工作重视,农经、财政、监察等部门工作协调、合力推进、富有成效,全市12个镇(街道)、振东新区以及经济开发区全部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并达到有独立办公场所、设备配置齐全、岗位职责明确、工作流程规范和管理制度健全的要求,形成了“一审批、二审核、三审计、四公开”的多元一体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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