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上午,濮院镇天豪大酒店内内外外围了不少城管执法队员,伴随着机器的轰鸣声,天豪大酒店北侧3层房屋的拆除工作正有序地进行着。酒店总经理马晓东望着刚刚装修好,还没营业就已拆除的房屋,虽然无奈,但对拆违工作还是配合。
记者了解到,这处违法建筑不仅面积大,而且内部装修也堪称一流,金黄色的壁纸、石膏吊顶、光可鉴人的大理石地面,都透露出经营者在建造、装修上花了大成本。
“当时是为了扩大规模,就在酒店后面的空地和河道上盖起了3层楼的房子,隔出包厢、大厅、宴会厅,没想到这样的行为触犯了法律。”马晓东说。
去年年底,有群众举报天豪大酒店东北侧、北侧、西北侧房屋涉及违建,还私自填平了河道。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市水利局工作人员立刻进行现场勘察并立案调查,经评估,该违法建筑面积达1576.27平方米,其中河道外建筑面积1384.43平方米,房屋的建造费约92万元,加上消防设施、装修等,拆除后直接损失达500万元。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濮院中队中队长景可克说:“纵使损失大且无法弥补,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建筑就必须予以拆除。”
在确定违法行为后,城管就向当事方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拆除违法建筑。与此同时,市水利执法大队也针对河道内建筑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当事方也非常配合着手进行房屋拆除。
但是,由于此前酒店装修的劳资问题,不少装修工人阻扰工作,自拆工作不得已搁浅。加上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当事方和装修公司的民事诉讼,从人性化角度考虑,在与法院沟通后决定暂缓对违法建筑拆除。直至上月,案子原被告对证据进行确认,拆违行动才得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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