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区乐天玛特超市促销员吴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超市将于近期停业,超市职工按相关规定得到了补偿,但专柜促销员却没有获得补偿。“很多促销员在超市工作有七八年时间了,希望超市方一视同仁,给予补偿。”吴女士说。
5月20日下午,记者在乐天玛特看到,超市大门已经关闭,门外张贴了一封《致歉信》,大致内容为:卖场因故抢修而暂停营业。走进2楼办公室,在场的促销员证实了超市即将停业的消息,但面临失业的他们去向还没着落。
“部分专柜所属公司答应给予补偿,但补偿标准很低,最多的也才补偿一个月工资。”吴女士说,很多促销员在超市工作了七八年时间,但在超市停业、解除劳动合同时,超市促销员的维权难度比超市职工大了不少。
部分促销员告诉记者,专柜促销员除了推销产品、整理专柜外,也会整理超市其他货架,有时货柜大调动,一整天忙完回家倒头就睡。“虽然劳务合同上敲章的是专柜所属公司,但在实际工作中,促销员为超市的经营作了不少贡献。”一促销员希望超市应联系专柜所属公司,使促销员获得更多补偿。
乐天玛特桐乡店客服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因房东将场地租给了宁波太平洋百货,他们一时又没找到合适的经营场所,6月20日将正式关门退出桐乡市场。
超市员工的安置和补偿方案是超市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向市主管部门报案后确定的。“首先,超市方已经提前一个月告知了所有员工;其次,对于超市职工将采取工作满N年,补偿N+1个月工资的补偿办法。”该负责人说,促销员的劳务合同是与厂家直接签的,超市方负责代替厂家对促销员考勤和管理,因此相关补偿由厂家支付。
“我们在5月16日通知了所有厂家,要求他们在5月底之前支付所有薪资,同时以防万一,我公司已暂扣了厂家的部分货款,确保专柜厂家不拖欠促销员薪资。”该负责人介绍,超市现有促销员60名,他们会尽最大的努力不让促销员的利益受到损害。
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劳动合同违约时一般由合同的签订方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吴女士反映的情况,应该是由专柜所属公司承担相应的补偿。该负责人说:“如遇到类似情况需要维权,当事人可前往市人社局法制科咨询具体的法律法规,也可去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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