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省委常委、公安厅长刘力伟到桐乡视察工作,在实地考察了凤凰社区警务室后,对桐乡市公安局聘请老民警担任社区警务指导员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刘力伟指出,要充分发挥和利用老民警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经验优势,开展传帮带,提高广大民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真正把社区警务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
创新警务模式探索管理方法
桐乡率先推行“社区警务指导员制度”
2009年4月7日,桐乡市公安局向第一批16位“老民警”颁发聘书,聘请他们担任社区警务工作指导员。“老民警”者,即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民警。桐乡市公安局按照自愿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统一聘任,分配到各派出所担任社区(驻村)警务站(室)警务工作指导员。社区警务工作指导员制度的推出,是以“警力下沉、警务前移”为原则,以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
市公安局将有着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老民警选配到社区从事社区警务工作,并从中选取优秀的民警担任社区警务工作指导员。同时,结合社区警务工作的特点,明确社区警务工作指导员的工作职责,要求社区警务工作指导员负责指导所在警务室工作人员扎实有效履行人口管理、治安管理、信息收集、安全防范、服务群众五大职责,贯彻“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理念,真正沉到基层、沉到社区、沉到群众中,通过为民服务、帮民解难等与群众面对面的交流和接触,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密切与群众的关系,使人民群众对社区警务工作产生认同感、依赖感和信任感,提高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最大程度地激活“邻里守望”、“联防巡逻”等制度,最大限度地挖掘社区的治安管理资源。
3年来,共聘任了26名社区警务工作指导员。
桐乡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单志荣说:“社区警务工作指导员的推行,真正达到了警力资源科学配用的目的,既发挥了老民警认真细致、善做群众工作的特长,又让其他社区民警从繁琐的杂务中脱身。经过3年来的实践,这项制度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但我们还要进一步完善,使其发挥更大的功效,以促进公安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立足一方舞台履行“五员五责”
老民警社区警务工作如鱼得水大显身手
做一个合格的社区警务工作指导员,必须要当好“五员”,即信息员、组织员、调解员、宣传员、服务员,还要履行好“五责”,即信息收集、安全防范、矛盾调处、法制教育、服务群众,实现近距离防范犯罪,零距离服务群众。
2009年,58岁的徐剑坤被聘任为学前社区警务工作指导员。老徐是个热心人,来到学前社区后,他按照“五员五责”的要求,宣传防范、调解矛盾、服务群众,干得有声有色。担任指导员不久,他发现社区人员密集度高,而整个社区消防栓只有一个,定点消防设施也只有14个,很多私家车停在路边,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于是,在老徐的策划和组织下,学前社区成立了由社区工作人员、居民、物业、巡防队员组成的桐乡市第一个社区义务消防队。
今年54岁的沈学松,3年前从桐乡市看守所教导员职位上退下来,通过竞聘当上了凤凰社区警务工作指导员,他很快转变角色融入到社区工作中。凤凰社区位于桐乡市振东新区,这里有5个商业市场和10个物业小区,针对市场和物业小区盗窃案多发的情况,老沈通过多方协调成立了“社区治安联席会议制度”,设立“治安流动红旗”,还建立健全了多项安全管理制度,彻底改变了凤凰社区的治安状况,案件下降率达到了50%以上,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逐年上升。而这几年,老沈也养成了一个习惯,平时有事没事总要到社区各个地方去走走看看,居民们亲切地说:“见到老沈,我们心里就踏实了,感觉很安全。”
“熟悉是基础,发案少是指标,信息是指导,满意是目的。”大发社区警务工作指导员陆进泉在日记的第一页这样写。于是,巡逻、解决纠纷、为民解困成了他的主要工作。还制作了警示通知,贴到居民楼楼道里,提醒居民注意防范。
三年来,26位社区警务工作指导员中,有2人荣立个人三等功,一人被评为嘉兴市“社区警务之星”,15人被桐乡市公安局评为“优秀指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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