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慈善总会获悉,我市2012年应届高中毕业生下月起可申请慈善助学。
据了解,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当年考入大学的特困生,经学生本人申请和慈善组织审核批准,可列为慈善助学救助对象。
这次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500元至4500元,其中一、二类大学本科4500元,专科、职业类(院、技)3500元,续读研究生3500元,直至毕业。
符合救助条件的特困生本人或家长可在7月1日至20日,提出慈善救助申请,填写表格后报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慈善分会。经分会核实,总会审批后,在8月11日至31日,慈善总会将采取集中发放和委托分会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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