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桐乡市纪委、监察局在执纪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安全是办案工作的“生命线”这一原则,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该市纪委、监察局制定了《办案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针对每起案件在查办过程中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绘制简易处置流程图。
该市纪委、监察局还在探索了一套安全文明办案模式:案前召开战前动员会,保证思想认识到位,制定安全预案以保证应急处置到位;案中召开战时分析会,做到安全检查到位、文明询问到位;案后召开战后总结会,做到总结认识到位、隐患排查到位、整改提高到位。2007年以来,该市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468起,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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