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推出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新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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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5年,义乌市农村困难群众将获得更多住房救助。”昨天(8日),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管理处副主任楼洪庆说,《义乌市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实施办法》已于5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各项住房最高补助金大幅提高,救助的标准与方式也更趋规范、合理。
据楼洪庆介绍,2007~2011年,义乌市财政每年提供1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但由于缺乏完善的制度和规范的程序,出现了救助方法不科学、资金使用不规范、救助金额不均衡等问题。为此,义乌市政府专门出台新的救助办法。
《办法》规定,救助对象以农村低保户和低收入户中的无房户、危房户、因灾倒房户、住房困难户(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或住房残破简陋、不御寒冷和风雨、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的家庭)为主。
住房救助采取以修缮为主,以租用、新建、扩建和改建为补充的方式。住房救助的建筑面积为1人户一般不超过40平方米,每增加1人可增加20平方米,每户原则上不超过100平方米。新建、改建、扩建的救助住房一般为一层或两层砖混结构。
楼洪庆说,今后5年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资金比原来大幅提高。其中修缮与新建、扩建、改建住房的最高补助金额分别为每户2.4万元和4万元,分别比原来提高140% 和100%。租房补助最高金额为每户每年5000元,比原来提高66%。
救助标准则更细致合理。比如住房修缮的重点为地面、内外墙、屋顶防漏防渗处理等工程,修缮补助的依据为住房破损程度和实际修缮面积。租房补助则明确了城、镇区租户和乡村租户的金额区别(分别为每人每年1000元和700元)。补助金额发放坚持先修、建,通过验收后再发放的原则。
目前,义乌市住房救助的申请、评议、审查、核准工作正在有序进行,5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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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金华日报
作者:
记者 贾振伟
编辑:
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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