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从2月21日起,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实施,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我市作为浙江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9个试点县(市)和5个重点联系县(市)之一,去年年底整体启动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并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先行试点,进行药品零差率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市其他7家县级公立医院也在认真准备,全力以赴,确保今天全面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顺利开展。
本次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实行药品零差率提供、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建立长效的经费补偿机制和科学的人事分配机制为核心。在改革进程中,将通过调整医保、农保政策,引导病人合理看病,达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减少医疗费用支出;通过结算制度改革,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通过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医保甲类药品、严格使用总控药品和强化合理用药等举措,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负担。同时,全市将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建立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新机制,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促进两级医疗机构正常发展。
为确保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整体推进,探索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我市在先行试点的同时,及时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切实加大财政保障力度,认真做好其它7家公立医院实施改革的相关准备工作。目前,我市医保、合作医疗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深入推进,并设立控费奖励资金300万元,对公立医院实施门诊、住院均次费用和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的“双控”考核,有效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同时,公立医院财政保障机制及历史债务化解方案也在修订完善之中。实施综合改革后,该市公立医院离退休人员的相关经费也将由财政全额保障,真正做到让公立医院“轻装上阵”,彻底打破“以药养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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