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两宗被告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而牵涉的食品,正是前段时间菜市场上随处可见的剥皮芋艿。
9月17日,在市农经局和崇福派出所的一次联合执法行动中,发现崇福镇蔬菜批发市场上有两个摊位出售的剥皮芋艿疑似添加可疑成分。警方迅速控制了摊贩人员,并将可疑芋艿送至检测机构。检测报告显示,查获的芋艿中所含二氧化硫不符合国家规定技术要求。
被告人王金(化名)和王如(化名)兄弟俩在崇福镇蔬菜批发市场共同经营蔬菜批发生意多年。据两人陈述,案中检测出的焦亚硫酸钠是托朋友从嘉兴带来的。同行中一直叫这种化学品为“保险粉”,用“保险粉”兑水浸泡后的芋艿色泽白净且长时间不会氧化发黑。直到案发前,两名被告并不知道这种所谓的“保险粉”是有毒有害的。
由于很多消费者嫌剥芋艿麻烦,往往更青睐于购买剥皮芋艿。一名从事食堂采购工作的证人表示,他在今年五六月份的时候经常购买这些剥皮芋艿,不仅外观好看而且加工方便。一些零售商也会到批发市场批发这些加工后的芋艿。
据了解,从2009年开始,兄弟俩就一直用这种方法保存剥皮芋艿。每年的八九月份是芋艿的销售旺季,最好的一天能卖出一两百斤。至案发,两人共销售有毒芋艿1.2万斤,销售所得2.4万元。
另一宗案件中的被告人刘某和沈某是夫妻,两人也是看到周围同行都用这种方法漂白芋艿,就托人买来“保险粉”,殊不知这种行为已经触犯法律。
沈某说起自己的违法行为更是哭红了眼。她交待,在勾兑“保险粉”的时候,她的手因为受到刺激而灼伤红肿,而且闻味道会有一种类似氨水的气味。但是无知的他们并不知道这些白色粉末为何物,更不清楚食用后会对人产生什么影响。他们甚至还把毒芋艿给只有几个月大的外甥女吃。
夫妻俩两年多时间中共销售有毒芋艿2.7万斤,销售所得4.95万元。
记者事后从网上了解到,焦亚硫酸钠是一种白色或黄色结晶粉末。工业上用于印染、有机合成、印刷、制革、制药等部门;在食品加工中作防腐剂、漂白剂、疏松剂。人们日常食用过程中通过清洗能一定程度降低其毒性,但是长时间或大量食用会引起慢性中毒,有致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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