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事件:返聘到企业的他没有双休日
近日,崇福镇居民沈公权碰到了一件让他很郁闷的事:11月底公司老板以年龄偏大为由解聘了他,又不肯将6年来的双休日加班费补给他,3次上门讨要都遭拒绝。
沈公权说,他今年62岁,退休后被返聘到桐乡东盛电器有限公司生技科工作。第一年工资加奖金每月1600元,2004年起因工作认真每月收入增到1800元。在该公司工作的6年多时间里,他一直没有双休日。如果要休息或是家里有事,双休日也要请假,而且请一天假扣一天工资。今年11月30日那天,公司老板突然找沈公权谈话,说他年纪大了该回家休息了,所以提前一个月通知他。但沈公权认为,公司里70多岁的人在工作,为什么要先辞退他?既然老板开了口,沈公权觉得也没有再干下去的必要了,于是,他向老板提出了补偿自己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要求,上门讨要了3次,都遭到了拒绝。
记者致电该公司车老板。车老板说,当时沈公权的收入是一次性说定的,也就是说沈公权1800元的工资奖金中已经包括了双休日的加班费,而且加班费是按国家政策规定的双倍工资支付的,这在公司里都能找到相关依据,所以沈公权要休息或有事请假,就要扣除这部分的工资。车老板说,这次解聘不是针对沈公权一个人的,而是公司开办至今已10年了,员工老龄化问题十分突出,为了公司有更大的发展,这次共调整了4名员工,老沈是第一个被辞退的,心里难免有些不乐意,但公司是按照法律制度操作的,如果每个退休职工都向公司要这要那的,公司也承受不了。
新闻马后炮:遭遇法律盲区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那么,沈公权双休日的工作算不算加班?他能否拿到加班费呢?
记者从市劳动保障部门了解到,像沈公权这样已经退休又返聘到企业中工作的情况,如果双方没有签订返聘协议,遇到工资待遇的纠纷,法律法规对于这方面的规定或条款是比较模糊的,只有当事人自己亲自到劳动保障部门把情况讲清楚,劳动保障部门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解或仲裁。
所属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