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至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朱海平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桐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市公安局长单志荣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以上两个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闻金根、曹荣金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吴娟芬、沈德兴、沈季强、孙琦和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顾政宇在会上作了讲话。
会议认为,自“十一五”以来,市人民政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紧紧围绕《纲要》中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艰苦奋斗,扎实工作,全市呈现出综合实力继续增强、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城乡建设步伐加快、社会事业快速发展、社会管理日趋加强、政府职能加速转变、生态环境有效改善、人民生活更加宽裕的良好态势。会议同时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及公安等有关部门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中心,以道路交通事故三项指数“零增长”为目标,以创建“平安畅通市”为载体,为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会议建议,在进一步推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变压力为动力,变挑战为机遇,积极争取在新一轮发展竞争中赢得主动。要不断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完善各项保障机制、优化交通执法环境,进一步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贯彻执行,努力为全市营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张林洪,市人民法院院长冀友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跃,市人大常委会正县级干部胡生良及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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