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对很多市民来说并不陌生,近日,笔者发现在身边的年轻人中开始悄然兴起一种新的合约——名为“爱情合约”。值得深思的是,这样的合约能得到法律的保障吗?
“爱情合约”顾名思义,就是指发生感情的双方为解决某些事情,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以后而签订的协议,并且,已在一部分年轻人中开始兴起。
9月底,市民陈懿和未婚夫就签订了一份“爱情合约”。即将要结婚的小两口都是家里的独生子女,不久前,他们决定去做婚前财产公证,但经多方了解以后,他们觉得做这个公证有点麻烦,要花上一定人力物力不说,还要等待一段时间,而他俩的婚期就在眼前。陈懿告诉笔者,最初她也只是在网上看到有这样的事例,但她担心这样的合约是否有效。在咨询相关人士后,才决定签订“爱情合约”,用这样一种简单的方式将婚前财产作个界定。
据了解,在桐乡,这股“合约”风不仅仅被用于较正式的场合,也开始朝着年轻男女日常生活中的琐事蔓延,被它“传染”的,还有家住碧水云天的朱培培。朱培培近日也和她的男朋友签订了一份“爱情合约”。她说自己和男友经常为了轮到谁做家务之类小事起争执,为了让双方能和睦相处,两人拟订了一份关于做家务的合约。之后,他们就再也没有为小事争吵了。
“爱情合约”是否有效?笔者咨询有关人士。一律师事务所沈律师表示,这种“爱情合约”若是在合法以及符合签订合约条件的情况下签订的,那么这个合约就是有效并且受到法律的保护的。他还表示,在法律知识走入寻常百姓家的今天,年轻人这样的做法不仅仅是法律意识提高的一种表现,也对普及法律知识起着一定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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