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
您好!
国务院决定于2008年进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一项利国利民之举。搞好经济普查,对研究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经济结构,改进宏观调控,开拓就业渠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经济普查的标准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调查年度为2008年度。普查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所有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衷心希望您和您所在的单位大力支持、密切配合普查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有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罚。同时,对于您所提供的个体资料或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信息,我们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给予严格保密。
所属专题:
桐乡市第二次经济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