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以来,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方针政策,从实际出发,把社会保障工作作为总揽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大事来抓,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一、劳动保障事业取得重大进展
1993年以来,是我市劳动保障事业改革力度最大、发展最快、人民群众受益面最广的十五年,劳动保障工作实现了由“单一突破”向“整体推进”,由“政策调整”向“法律规范”,由“城镇劳动保障”向“城乡统筹”的三转变,初步建立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功能比较完善、保障形式多样化、资金来源多元化、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1、参保人数持续高速增长。按照“抓两头、促中间,推进广覆盖”的思路,加快将非公企业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纳入社保体系的步伐。2007年,参加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16.98万人、基本医疗保险12.9万人、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分别为16.11和14.87万人,失业保险为8.4万人,企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分别比2000年末增加10.26和8.83万人。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已经从制度层面上在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同时,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全面实现了社会化发放工作。养老金发放标准提高,2007年全市职工养老金月平均水平达到1057.5元。
2、建立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全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现了失地必保、即征即保。把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办好新征地人员分离安置手续,积极稳妥处理历史遗留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同时,积极推进城乡就业一体化,加强对农民工的产业转移培训,15年来, 10万农村劳动力成功实现转移。
二、农村基本卫生服务和保障体系初步构建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1993年以来,市政府围绕“让农民看得起病、有地方看病、加强预防少生病”的目标,深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农村基本卫生服务和保障体系。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推开。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逐渐完善,新型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形成,全市城乡新型合作医疗参保率已达到90%以上。
我市于2002年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2003年被列为浙江省试点县市。经过多年的积极探索,我市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财政投入逐年加大,运行机制日益健全,合作医疗工作得到积极稳妥推进,为缓解城乡居民因病致贫,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2007年人均筹资额125元,共有493188人参加合作医疗,农村居民合作医疗参加率达到95.5%。2002-2006年度,全市合作医疗基金共为10万余人次支付报销款1.06亿元。
同时,为了方便群众就医,我市积极破解难题,把“城乡合作医疗‘一卡通’实时报销建设工程”作为作风建设的有效载体。从2007年元旦起,我市镇(乡、街道)卫生院以上的定点医院开始实行合作医疗"一卡通"实时报销。目前,我市合作医疗信息管理中心已连接网点208个,其中镇(乡、街道)合作医疗管理站13个,市级医院7家,镇(乡、街道)卫生院14家,社区卫生服务站、便民诊所174家,整个工程已全部建成。
据统计, 2007年,桐乡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的门诊补偿率逐步提高,达到了14.3%,住院补偿率为34.5%,实时报销后群众受益面从2006年的11.4%上升到69.3%,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
2、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扎实开展。从2005年始,按照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设立农民健康体检专项经费,每两年为参保农民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建立动态健康档案。2006年以来,我市充分依托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平台,积极建立农民健康体检服务网络,扎实推进该项工作。对检出的高血压、胆结石、糖尿病和恶性肿瘤等慢性疾病患者,纳入社区卫生重点服务对象,加强跟踪服务。
三、建立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探索建立并深化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集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于一体,以社会帮扶、慈善救济为补充,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低保工作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应补尽补,低保标准实现自然增长,动态补助。
1、依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实现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依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2007年,全市有城乡低保对象5189人,其中城镇606人,农村4583人。支出资金794.0万元。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集中供养612人,集中供养率达到100%。
2、救灾应急机制和灾民救助制度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市、乡镇救灾应急预案系统,探索避灾工程建设,产生较好的社会影响。救灾款物发放做到阳光运作,确保了灾区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地方住、有伤病能得到及时治疗”。
四、城乡社会福利服务水平稳步提高
十五年来,我市以老年福利事业为重点,积极推动公共福利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社会福利发展。至2007年底,全市共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16个,床位1554张,比1993年增长249.2%,推动社会福利服务向农村延伸,积极开展特殊群体救济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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