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多举措扶持龙头企业做优做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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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新出台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通过支持企业资本运作、品牌营销、技术创新、引进人才等举措,扶持行业龙头企业做优做强。
支持企业进行资本运作。企业在兼并、收购、合并等重组过程中涉及的房产、土地、专利、商标等权证变更登记,免征交易费、登记发证费,征缴的契税、不动产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县财政所得予以全额奖励。企业按上市要求进行股份制改造时,在进行股权溢价转让、净资产增值、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金、公积金转增股本金过程中应缴纳的企业和个人所得税,以及财务审计调账新增利润所补交的企业所得税,县财政所得部分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奖励。
鼓励企业加大营销力度。鼓励企业与国内外专业品牌营销策划(咨询)公司进行合作,高水平实施品牌营销战略。年末经专项审计认定,给予企业当年策划(咨询)费20%的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企业聘请国内外知名人士为企业或产品作形象代言,形象代言人在本县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县财政所得的50%奖励给企业。鼓励企业在国(境)外成立销售公司进行直销,或利用自有品牌在国(境)外建立销售渠道。经认定,当年在国(境)外通过自有销售公司直销产品或销售自有品牌产品每100万美元,奖励给企业1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和激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鼓励企业加大先进生产设备投入,企业成套购入3000万元以上的国际领先生产流水线,经过认定,按设备投资额的10%标准给予奖励,但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的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经相关部门联合认定,凭有效合同、支付凭证,按照科研项目合作经费20%的比例提供配套资金,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企业大力引进人才。按照相关规定,对重点支持的行业龙头企业人才优先安排租住人才公寓。鼓励企业聘请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人才性质不受学历、职称的限定,对年薪超过30万元的各类人才上交的个人所得税,县财政所得全额奖励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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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湖州日报
作者:
费本静
编辑:
沈正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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