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之事,但如何让被欠者如愿、让欠债者不致被债务拖垮,并非易事。近日,市人民法院在处理桐乡市华隆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隆公司)与上海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司)的债务纠纷时,没有简单地进行判罚,而是选择了更为人性化的做法,使得欠债者在资金周转上赢得了一定的时间。
今年7月,华隆公司起诉至市人民法院称,从2005年9月到2008年5月,其为被告上海公司加工各种规格的皮鞋盒,总计加工费107万余元,但被告仅付了68万余元,还欠了39万余元。华隆公司要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这笔加工费。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法院收到了上海公司的来信,信中写道:“我公司是全出口的外贸制鞋企业,正逢美元急剧下跌……全年要减少结汇人民币收入700万元左右,再加上原材料涨价,工人工资增加,所以企业确实不能承受,出现严重亏损……但公司决定坚持不关闭……目前公司采取裁减人员紧缩开支,千方百计外借资金,增加内销,发展加盟企业,经过半年后,会收到较好效果,以上情况是事实,请法官调查,千万不要杀鸡取卵,让我们企业继续生存,挺过这一关。”
该信件引起了承办法官的重视,法官觉得被告企业所述不虚。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众多中小型企业正面临着类似的问题,该企业所面临的困难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法官考虑,在审理此类纠纷时,如果把他们的退路堵死了,或许企业就很难从困难中恢复甚至面临倒闭,那么许多职工也将面临下岗。如果能给他们一定的资金周转空间,或许企业就能重新发展起来。而要帮助他们挺过这一关,争取到周转时间,又不损害原告的合法利益,只有通过调解来平衡双方的利益均衡点。
8月29日,法官将双方召集到了法院调解室。结合当前经济形势,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双方当事人阐述了利害关系。华隆公司作出让步,同意被告上海公司在2009年1月15日前分4次支付加工费,给了被告宽裕的周转时间。上海公司十分感激市法院做的工作,相关负责人说:“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我们的公司恐怕真的要倒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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