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企因债陷困境 桐乡法院调停延还款 |
|
近日,一封发自上海某公司的信打动了浙江省桐乡市法院法官的心,最终促使法官在一起企业债务纠纷中,主持双方调解达成分期还款的协议。在当前经济形势较为严峻的情况下,法院的调解体现了对企业的扶持。
今年7月份,原告浙江省桐乡市华隆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隆公司)起诉至桐乡市人民法院称,从2005年9月到2008年5月,其为被告上海某公司加工皮鞋盒,总计加工费107万余元,但被告仅付了68万余元,还欠了39万余元。华隆公司要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这笔加工费。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桐乡法院民二庭收到了被告上海公司的来信,信中写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公司亦深明道义……我公司是全出口的外贸制鞋企业,正逢美元急剧下跌……全年要减少结汇人民币收入700万元左右,再加上原材料涨价,工人工资增加,所以企业确实不能承受,出现严重亏损……但公司决定坚持不关闭……目前公司采取裁减人员紧缩开支,千方百计外借资金,增加内销,发展加盟企业,经过半年后,会收到较好效果,以上情况是事实,请法官调查,千万不要杀鸡取卵,让我们企业继续生存,挺过这一关。”
该信件引起了承办法官的重视,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众多中小型企业正面临着类似的问题,该企业所面临的困难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法官认为,在审理此类纠纷时,如果把它们的退路堵死了,或许企业就很难从困难中恢复甚至面临倒闭,如果能给它们一定的资金周转空间,或许企业就能重新发展起来。
而要帮助困难企业挺过这一关,争取到周转时间,又不损害原告的合法利益,只有通过调解来平衡双方的利益均衡点,诉讼调解才是出路。在争取到双方的调解意愿后,8月29日,在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华隆公司同意上海公司在2009年1月15日前分4次支付32万余元加工费。至此,上海公司终于在资金周转上赢得了一定的时间。
所属专题:
|
|
来源:
新华网浙江频道
作者:
记者 黄深钢
编辑:
朱方红
相 关 稿 件 |
|
|
|
|
桐乡新闻网版权声明: |
① 本网(桐乡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桐乡新闻网”、“嘉兴日报-桐乡版”、“桐乡电台”、“桐乡电视台”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桐乡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桐乡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3-88118696。
|
|
|
|
[ 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