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由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周国富带队的省森林城市检查验收组一行,对我市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经过实地检查和听取工作汇报后,验收组一致认为,桐乡各项硬性指标均达到省级森林城市的评价指标要求,同意通过省级森林城市创建考核验收。市领导盛勇军、钱松华、顾根梁、赵季康出席汇报会或陪同检查。
当天上午,检查验收组一行先后前往屠甸镇汇丰村、桐九公路、新世纪公园等处,实地检查我市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情况。随后,检查验收组听取了我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桐乡市委、市政府积极贯彻省委、省政府打造“绿色浙江”、“生态浙江”、“森林浙江”战略决策,提出打造宜居水乡、建设森林桐乡的发展目标,将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作为推进平原绿化工作的有效抓手,以生态引领城市转型升级。2012年至2014年,全市投入绿化造林总资金10.58亿元,新增绿化面积36759亩,林木面积保持了高速增长。截至目前,全市林木面积为26.34万亩,全市林木覆盖率已经达到24.1%,位列全省平原县(市、区)前列。
在听取汇报后,验收组对我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做法和取得的效果给予高度肯定。验收组表示,桐乡始终把创建森林城市作为一项着眼长远、造福后代的千秋工程来抓。在省级森林城市创建过程中,桐乡做到了“规划先行、项目先行、科普先行、制度先行”,形成了“全市上下齐抓共建、社会各界积极配合”的可喜局面,创建成效明显,各项指标均达到省级森林城市评价要求,验收组成员一致同意桐乡省级森林城市创建通过验收。就下一步工作,验收组希望我市要加大规划建设力度,加大城乡绿化统筹力度,加大地方特色绿化建设,做到树种的有机搭配,确保桐乡四季有景。
“打造森林桐乡是新常态下发展的新要求,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推动平原绿化,努力把桐乡打造成诗画水乡典范。”市委副书记、市长盛勇军说,通过三年来省级森林城市建设,百万桐乡人深刻认识到“绿化兴则生态兴,生态兴则文明兴”,宜居水乡需要绿色、美丽桐乡需要绿色、幸福桐乡更需要绿色。接下来,我市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平原绿化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美丽浙江”为契机,以打造“水乡典范”为目标,积极推进美丽浙江在平原桐乡的探索实践,进一步增加林木资源总量,优化空间布局,提升绿化质量,在水环境治理和生态文化培育上更好地发挥森林功能,为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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