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料:13867300110

一名社区矫正者的革新路

2014年11月26日 08:08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 记者 张应隆 通讯员 徐晓东

  讲述人:向强(化名) 41岁社区矫正人员

  【我读报告】

  我是一名社区矫正人员,来自云南邵通,现住于桐乡振东新区,与亲戚一起经营了一家专业犬训练商店,在本地也算生意红火,小有名气。但在一年前,我还是一个对生活失去信心的失意者。

  这两天,我阅读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有一段内容让我感触很深,“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读了这段话,我想说,如果不是振东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为我制定详尽的矫正计划,还有我的家人一直鼓励我、支持我,我想我可能还是原先的样子。

  【我来说法】

  我从小住在农村,有兄弟姐妹五人,父母务农,经济条件一般。小学毕业后,我没有再继续读书,为了改变现状,独自一人出来打拼,做了点小生意,也有了一些收入。但由于学历低、经验不足,在一次生意中被骗光了所有的积蓄,还欠下一笔钱。为了挽回损失,我在社会上结交了一些朋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2001年到2013年,我先后因寻衅滋事、赌博等罪名,被云南当地法院以及桐乡法院三次判处有期徒刑。

  去年年底,我被判刑缓刑后,成了一名社区矫正人员,由振东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我进行监管教育。刚接受矫正时,我不愿与工作人员沟通交流,对社区矫正相当反感。矫正工作者吴伟明对我谈话教育,我心不在焉,参加学习会睡觉,参加劳动会偷懒。

  几次沟通后,吴伟明多次来我家走访,了解我家的情况。当时我与妻子李华(化名)均没有工作,家中还有一个7岁的女儿。由于我们两人都没有工作,我又曾三次入狱,我感到自己低人一等,十分自卑。

  为了改变我的心态,吴伟明为我制定了一套矫正方案。一方面,他动用社会资源,专门为我聘请了3名社区矫正志愿者;另一方面,又让我妻子李华还有我的母亲也参与到矫正帮扶工作中来,不定时地通过谈心、疏导、激励等方式,对我开展“多帮一”的帮教工作。

  一段时间后,我的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变,从一个不愿意交流、对矫正反感的人转变成了积极配合,愿意与人交流自己生活、工作情况和内心想法的人,还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劳动、学习。

  一次劳动后,公益劳动基地的工作人员也对我的表现做出高度评价,说我总能保质超时参加公益劳动。听到这样的赞扬,我感到很充实,我觉得通过劳动,多少能赎回以前所犯的罪孽,能给社会一点回报。

  看到我振作起来了,吴伟明便建议我找点事做。我想到自己以前很爱狗,对养狗也有一定的了解,便与亲戚商量,合资租了一小块场地,饲养了一些猎犬、护卫犬来售卖。几个月后,生意逐渐有了起色,我的饲养场地也从刚起步时的几十平方米发展到了几百平方米,犬类的数量也达到了30多条,在附近一带小有名气。许多懂狗、爱狗的顾客都慕名而来。渐渐地,我的家庭生活条件也越来越好,与妻子两人共患难后,感情也更加牢固。

  【我的憧憬】

  真得谢谢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们,为了给我加油鼓劲,让我重拾生活信心,想了这么多办法。不过,与我一样的社区矫正人员还有很多,他们中也有一些人像曾经的我一样,对生活失去了信心。我希望,以后能有更多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帮助他们,让他们的生活逐渐走上正轨。我的人生经历了几次起落,如今我也想告诉所有人,只要努力,任何时候都不会晚。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信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博
桐乡新闻网官方微信
所属专题: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新闻标签: 编辑: 王志杰
相关稿件:
桐乡新闻网版权声明:

① 本网(桐乡新闻网)稿件下“稿件来源”项标注为“桐乡新闻网”、“钱江晚报今日桐乡”、“嘉兴日报桐乡新闻”、“桐乡电台”、“桐乡电视台”的,根据协议,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之网络版权均属桐乡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 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 时须注明“稿件来源:桐乡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其他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或版权所有者在一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3-89399348。